关于对《泰兴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租赁住房的安全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提升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拟定了《泰兴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10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征求意见方式
1. 电子邮件: 55464209@qq.com。
2. 信函:泰兴市国庆中路6号泰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邮编:225400。
联系人:李胜,联系电话:0523-87955311。
泰兴市公安局
2024年8月7日
发布时间:
2024-08-07
截止时间:
2024-09-10
《泰兴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泰兴市政府网站公示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10条,主要涉及安全、管理、职责、处罚和申报途径等各方面,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谋划、合理规划,在《泰兴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中统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