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82X/2021-00063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兴市黄桥镇 发文日期 2021-01-06
文 号 时 效

2020年黄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6 09:07 信息来源:泰兴市黄桥镇 访问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着力点,巩固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效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促进了政民互动,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效能,推动全镇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0

6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86393

302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29

行政强制

3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000

433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9

1113.7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填表人:吕家发 电话:15961033299 分管负责人:张 电话: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已逐渐规范化、制度化,但也看到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体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加强。有的部门在总结本部门工作动态时不够及时、流于形式,导致未能及时对外公布其工作动态,与公众及时了解政府机关政务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从公布的内容看,主要是关于黄桥热点新闻、招聘公告、投标公示、镇长信箱留言回复等相关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度不足,有待进一步拓展其他信息板块。

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从公开的形式和群众的关注度看,主要依靠镇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场所公开栏、电视、报纸等传统载体,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结合现代科技和加强日常宣传改善服务群众的便民性,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率。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依照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上级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信息公开的考核机制。通过定期宣传和培训,加强镇属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公布关于政府工作动态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框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依法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受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广泛宣传有利于镇、村发展的计划和实施办法,继续加大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环境、证件办理、企业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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