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408/2022-00001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兴市滨江镇 发文日期 2022-01-02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滨江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2 09:40 信息来源:泰兴市滨江镇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兴市滨江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兴市政府网站(http://www.taix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省、泰州市、泰兴市各级政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共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以从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25411,电话:0528-87609800,传真:0523-87609833,电子邮箱:438203115@qq.com

2021年,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市电子政务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并全面贯彻落实。我镇充分利用泰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泰兴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镇党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宣传委员、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任副组长,宣传统战岗、综合文秘岗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滨江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我镇实际,把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保障。我镇经常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健全组织机构,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公开服务,依据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归档。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主要建立情况如下:

1.健全政务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镇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

2.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定滨江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明确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要求。

3.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完善《滨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布。

4.畅通政务公开查询途径。根据政务公开需要,专门配置电脑用于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印制并公布《滨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保证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畅通。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滨江镇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0余条,其中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滨江镇(经济开发区)工作专栏公开信息128条、政务公开滨江镇节点公开信息79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提交人大报告、人事信息、财政信息、信息公开年报、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方面的内容。

在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分为:一是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公布;二是通过我镇微信公众号公布;三是通过公示栏方式公布;四是通过其他媒体、简报等途径公布;五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受理19起,其中不予立案1起,罚款金额19.278万元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镇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镇党政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本年度我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20起,办结20起,其中,依法予以公开的3起,依法不予公开的2起,依法无法提供的10起,依法不予处理的4起,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1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1起,具体为申请人周伯成不服泰滨依复﹝2021﹞4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向泰兴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复议,维持滨江镇政府原处理意见。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版式、渠道、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抓好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层层问责、层层把关,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4完善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要求修改“泰兴市滨江镇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报送给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并按要求及时修改“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泰兴市滨江镇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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