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 民〔2020〕112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2020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苏考发〔2020〕1号)、泰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泰民发〔2020〕1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9〕9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2020年8月份登记在册的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范围内居住的以下两类对象:一是80周岁以上的低保、五保、三无老人;二是80周岁以上的社会老人。以上两类人群共计约4.7万人,不包括入住在养老机构内的老人。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含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打扫地面、清洁灶具、清洗碗筷、清理杂物、整理床铺、修剪指甲、测量血压、安全常识宣传、清洗卫生间、清洗衣服、清洗鞋袜、洗涤被套、理发、理疗按摩、推拿、代充煤气、代购物品、收发邮件、送餐等二十项服务。由老年人根据实际需求任意选择免费接受服务。
三、服务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前,每人每月接受上门服务3次,每次提供1项服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累计服务12次,原则上每月上中下旬各一次,且服务项目不少于3种类型。
四、服务标准
1.精神慰藉服务。上门慰问老人,可采取为老人读报、陪老人聊天等方式,帮助老人解开心结,快乐生活。
2.打扫地面服务。为老人将地面打扫干净,做到清洁无尘,无积水、无垃圾。
3.清洁灶具服务。为老人将灶具清洁干净,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
4.清洗碗筷服务。为老人将碗筷洗涤干净,煮沸消毒10分钟以上,并自然滤干,做到无异味,无附着物。
5.清理杂物服务。为老人清理杂物,做到桌椅物品等摆放整齐,无积尘;清洁时更换各个垃圾袋。
6.整理床铺服务。床上物品干净整洁,摆放有序。
7.修剪指甲服务。为老年人去除双手指甲污垢,指甲修剪整齐。
8.测量血压服务。为老年人进行血压测量,做到测量数据准确,现场出具结果报告单。
9.安全常识宣传。为老人宣传安全常识,提高老人的安全意识。
10.清洗卫生间服务。为老人清洗卫生间,做到室内无异味、臭味,墙壁干净,卫生洁具洁净无黄渍。
11.清洗衣服服务。为老人清洗一件衣服,同时向老人讲解衣物护理小常识,贵重衣服不在本衣服洗涤范围之内。
12.清洗鞋袜服务。为老人清洗一双袜子和鞋子,贵重鞋袜不在洗涤范围之内。
13.洗涤被套服务。为老人洗涤一床被套,可以现场帮助洗涤,也可以送洗有资质的洗衣机构或有洗涤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
14.理发服务。为老年人理一次头发,做到头发修剪整洁,发型大方得体,面部干净清爽。
15.理疗按摩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理疗按摩服务,向老人宣传保健小常识。
16.推拿服务。为老人提供推拿服务,通过推、拿、按、摩、捏等手法,使老人舒筋通络,活血祛瘀。
17.代充煤气服务。根据老人需求,为老人提供代充煤气服务。
18.代购物品服务。为老年人代购学习、生活物品等,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对购买的物品价格准确记录,当面清点钱物。
19.收发邮件服务。根据需求,为老人提供收发邮件、快递等服务。
20.送餐服务。根据老人的需求,帮老人到附近助餐点或养老机构购买营养餐,解决老人吃饭问题。
第17-20项服务,涉及到的煤气费、购买物品费、邮费、餐费由老人本人承担。
五、服务组织
由各村(居)社会工作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聘请本村(居)闲余劳动力、建档立卡户、脱贫攻坚对象、低收入农户、老干部、老党员、志愿者、专业技术人员、钟点工等承接上门服务工作。未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村(居)须迅速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腾出用房,组建队伍,搭建平台,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服务。
六、服务方式
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排服务人员上门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根据情况每户安排1-2名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使用民政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利用手机APP实时上传服务数据。乡镇(街道)民政办利用该信息平台进行实时监管,统计服务情况。市民政局对服务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并进行抽查。服务完成后,乡镇(街道)民政办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近期市局将组织民政办工作人员进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培训,民政办负责组织对各个村(居)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七、资金来源与拨付
市民政局按照10元/次的标准支付上门服务费用,12次服务合计每人120元。上门服务工作实施完成后,市民政局将依据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和乡镇(街道)上报服务完成情况,认定实际服务人数,会同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拨付各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行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1.充分谋划,细化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准备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花名册,并据实作动态调整,既要确保应接受服务的对象全覆盖,也要保障数据提供的精准率。民政办和村(居)要建立网格化责任机制,全力支持配合,及早确定身体健康、道德水平高、无违法违德行为的上门服务人员,提前通知服务对象做好准备,合理确定服务时间,避免由于外出等原因无法按时享受服务。
2.充分协调,强化监管。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集中优势力量,拓宽监督渠道,切实保障为老服务质量,防止出现服务质量差,服务内容不一致甚至弄虚作假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现象。民政办要监督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老人推销产品或收取费用,将服务质量考评与资金拨付直接挂钩,对服务质量较差的应采取责令重新服务、扣减服务费用、取消服务资格等措施。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服务人数认定准确,资金拨付及时规范,不得挪用、挤占、冒用、截留专项资金。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涉及范围广、人数多,乡镇(街道)民政办和村(居)要及时协调处理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确保群众满意率达100%。
3.认真总结,深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民政部门的各项惠老政策,进一步宣传引导树立尊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确保好事做好。民政办要加大督查频次,注重服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全面掌握情况,对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及时进行梳理总结上报,以便在全市面上推广并形成制度和机制。
联系人:陆燕 电话:87712663
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汇总表
泰兴市民政局 泰兴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8日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汇总表
乡镇(街道): 填报时间:
序号 | 村(居) | 应服务 人数 | 已服务 人数 | 服务完成率 | 服务满意率 | 村居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合计 |
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