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2023年9月26日-12月25日养殖环节病死牛、羊、家禽及犬猫兔等其他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补助予以发放,具体补助政策为: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年出栏商品猪2000头以上(含2000头)的养殖户(企业)无害化处理送交费不予补助;年出栏商品猪2000头以下养殖户(企业)病死猪送交收集点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的,大于等于50cm的,补助养殖户(企业)20元/头,小于50cm的,补助养殖户(企业)10元/头;我市无害化处理企业补助的标准为:大于等于50cm的,补助60元/头,小于50cm的,补助40元/头。我市928户生猪养殖户,集中处理大于等于50cm的30494头、小于50cm的12164头,应补助养殖户73.152万元;无害化处理企业集中处理的,大于等于50cm的45315头、小于50cm的20835头,应补助无害化处理企业355.23万元。具体拟发放情况见附表。
养殖环节病死牛、羊、家禽及犬猫兔等其他动物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处理费用为:牛等大型牲畜400元/头、羊80元/只、狗猫兔为20元/只、家禽2.43元/羽,补贴对象为无害化处理企业。2023年9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我市共集中处理牛24头、羊1917只、家禽150071羽、兔8只,应补助无害化处理企业52.779253万元。具体拟发放情况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时间 7 天。如对补助发放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联系电话:0523—87758025,0523—87758029。
附件:泰兴市2023年1-12月生猪及10-12月牛羊家禽无害化处理汇总.pdf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