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647826/2023-08431 分 类 教育医疗
发布机构 泰兴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1-17
文 号 泰医保〔2022〕57号 时 效

关于表彰202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病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7 16:35 信息来源:泰兴市医保局 访问次数:

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使用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源头治理,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争创“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病区)”活动的通知》(泰医保〔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经考核评比,评选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病区)”,现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名单:

1.泰兴市河失镇常周卫生院

2.泰兴市第四人民医院

3.泰兴市珊瑚镇卫生院

4.泰兴市肿瘤医院

5.泰兴市曲霞镇卫生院

6.泰兴市宣堡镇卫生院

(二)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病区名单:

1.泰兴市人民医院:胸外科病区、肿瘤内科十二病区、烧伤整形科病区、新生儿科病区、肿瘤放疗科病区、妇科病区、儿科病区、中医肛肠科病区

2.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内分泌与代谢科病区、消化内科病区、儿科病区

3.泰兴市中医院:普外科病区、脾胃病科病区

4.泰兴市第三人民医院:骨伤科病区

希望受表彰的医院(病区)继续加强党的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增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因病治疗、科学诊疗、规范服务,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泰兴市医疗保障局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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