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泰州市政府办通知要求,现将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代会确定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4个,预计绝大多数指标能完成计划目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年度计划目标增长9.5%。1-9月份,完成705.31亿元,增长8.6%。在全省县市中排名第一。全年预计完成960亿元,增长8.6%,增幅低于计划目标0.9个百分点。
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度计划目标8%。1-10月份,完成53.6亿元,增长10.8%。全年预计完成61.8亿元,增长8%,完成计划目标。
3.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度计划目标比上年提高1%。该指标为年度核算指标,全年预计实现占比提高0.6个百分点,低于年度计划目标0.4个百分点。
4. 实际利用外资。年度计划目标3亿美元。1-10月份完成2.8亿美元,全年预计完成3.6亿美元,高于计划目标0.6亿美元。
5. 进出口总额。年度计划目标25亿美元。1-10月份完成28.6亿美元,提前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全年预计完成34亿美元,超过年度计划目标9亿美元。
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度计划目标增长10%。1-9月份完成188亿元,增长12.6%。全年预计完成241.2亿元,增长12.2%,增幅超过年度计划目标2.2个百分点。
7. 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目标增长17%。1-10月份完成615.3亿元,增长16.6%。全年预计完成804亿元,增长17%,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8.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度计划目标增长9%以上。1-9月份完成22878元,增长9.3%。全年预计完成增幅9%以上,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9. 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度计划目标为2.4%。该指标为年度核算指标,全年预计完成2.45%,高于年度计划目标0.05个百分点。
10.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年度计划目标为45%。今年江苏调整了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调整后泰州市交任务42.21%。全年预计完成42.21%,完成泰州市交任务。
11. 净增就业人数。年度计划目标为1万人。1-10月份完成1.4万人,全年预计完成超过1.8万人,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12. 城镇登记失业率。年度计划目标为3%以下。全年预计在1.83%左右,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1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年度计划目标为完成泰州市交任务。今年泰州市交任务为下降4.8%,全年预计能够完成泰州市交任务。
14. 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年度计划目标为完成泰州市交任务。2017年泰州市交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削减1149吨、二氧化硫削减407吨、氨氮削减140吨、氮氧化物削减332吨。1-10月份分别完成1201.3吨、455.8吨、154.7吨、475.46吨,超额完成泰州市交任务。
二、全市GDP核算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泰州市召开GDP核算会议后,我市立即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举措,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1、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我市统计局围绕工作目标对GDP数据进行了再测算,并将指标完成情况和全年经济形势预测形成统计专报,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市长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好泰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抓好各项支撑指标的达成。
2、明确分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紧紧围绕泰州市交目标任务,要求我市各主管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将各项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工作指标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跟踪工作任务进度,确保GDP核算支撑数据责任落实。
3、重点突破,牢固树立必成意识。加大指标监测力度,跟踪指标进程,全力实现争先进位。继续巩固保持优势指标,扩大领先优势;对完成一般的指标,认真挖掘内部潜力,能高则高;对落后的指标,找准着力点,努力缩小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人代会目标是我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下一阶段,我们将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不足,加大攻坚力度,力争全部指标尤其是GDP目标高质量完成。
一是密切关注支撑GDP核算的工业增加值、5000万元以上项目个数增速等主要指标运行情况,认真排查相关指标的得分潜力和制约瓶颈,明确努力方向,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认真做好服务业增加值重点指标的统计上报工作。对商品房销售面积、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财政支出八项支出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速等4项指标,在核算期内做到应统尽统、报足报实。
三是认真抓好物流税收征管工作。加快引进实体物流企业,积极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动员工业企业在本地开取运输发票,确保把税源留在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