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尤飞、刘琼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尤飞同志任泰兴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琼同志任泰兴市商务局副局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