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205/2023-310649 分 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7-18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水务局关于《泰兴市农村水利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8 11:17 信息来源:泰兴市水务局 访问次数: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有关要求,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生态河道、圩区达标建设、重点塘坝除险加固等农村水利灌排骨干工程与高标准农田田间工程建设协同推进,根据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农[202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县级农村水利规划(2022-2030)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过程

2022年10月,委托《规划》编制单位;2022年12月《规划》征求意见稿出台,向各乡镇(街道)、园区、市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2023年1月17日,泰州市水利局、财政局组织召开《规划》专家审查会,泰州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泰兴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参加了审查会,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报批稿;4月26日,市政法委批复了《规划》稳评报告;2023年5月15日,《规划》经市司法局审查,制定程序合法。

三、《规划》的框架结构

《规划》共七章。主要章节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规划总则。明确农村水利规划缘由、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范围和规划依据。

规划近期目标:到2025年,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确定,大中型灌区灌溉保证率由85%提升到90%,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635提高到0.644;建设高标准农田24.03万亩;县域范围内县乡级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60%以上。

规划远期目标:到2030年,大中型灌区灌溉保证率达到90%,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4;建设高标准农田31.92万亩;基本实现全市县乡级河道生态化。

规划范围:本市全域范围,规划面积1169.65平方公里。

第二章为农田水利工程基本情况与现状分析。分析自然经济条件、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现状,总结了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的经验做法,阐述加快农村水利建设的必要性。

泰兴市目前有1个大型、2个中型灌区,总耕地面积86.11万亩。至2021年底,已建成高标准农田72.68万亩,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82.12%;已经建成生态河道226条(段)551.3km,现状生态河道覆盖率41.94%。

第三章为规划目标与总体布局。确定规划指导思想、规划水平年、规划总体布局。

规划近期水平年2025年,远期水平年2030年。

泰兴全市范围分为通南高沙区、沿江圩区。通南高沙区重点实施河网清淤、提灌站改造,并进行灌区渠道防渗及建筑物配套。沿江圩区重点改造圩区排涝泵站、加固农村圩堤。

第四章为重点工程。针对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大中型灌区、高标准农田、生态河道的重点项目。

大中型灌区整治灌排河道387条860.51千米,衬砌防护1520.86千米,规划建设闸站6座,排涝站18座,涵闸191座,桥梁82座,建立智慧水管理体系1项;高标准农田建设62.13万亩;农村生态河道整治207条763.1km。

第五章为工程管理与改革。提出建设管理、建后管理及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

第六章为农村水利工程实施进度与投资匡算。农村水利工程规划的实施进度按照轻重缓急、远近结合的基本原则进行安排。

规划总投资364901.96万元,其中近期投资156022.34万元,包括灌区工程54492.09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62370万元,农村生态河道建设39160.25万元;远期投资208879.63万元,包括灌区工程65647.9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64390万元,农村生态河道建设78841.69万元。

  第七章为实施效果分析和保障措施。农村水利规划工程实施后,可使泰兴市农村水利设施得到全面管养,提高境内灌溉水利用系数,增加粮食产量,减少矛盾和纠纷,减轻基层政府负担,社会效益显著。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农村水利规划2022-2030》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