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888/2023-10065 分 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5-10
文 号 时 效

关于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10 16:42 信息来源: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建房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20〕26号)、《关于规范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试行)》(泰农发〔2021〕98号)等文件,但对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置规定不明,导致当前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上出现权责交叉、各级责任不明的现象,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农村宅基地建房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优化审批、监管、执法流程,推动实现全市农村宅基地建房违法行为“减存量、零新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从今年2月开始,我局牵头组织市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3月21日、4月3日先后两次书面征求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其间,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专题召开市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乡镇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联席会议,深入讨论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实施方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现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做好农村宅基地建房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优化审批、监管、执法流程,推动实现全市农村宅基地建房违法行为“减存量、零新增”。主要内容包括了规范建设行为、强化监管执法、处理存量问题等3大类7项具体内容。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实施方案》又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考核问责”等3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进一步压实了条线板块责任,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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