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888/2022-08140 分 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11-15
文 号 时 效

关于《泰兴市铸造产能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5 15:45 信息来源:泰兴市工信局 访问次数:

泰兴市工信局

关于《泰兴市铸造产能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落实泰州市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优化铸造产能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铸造行业装备水平和产出效益,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泰州、泰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但我市部分铸造企业规模小、效益低、产品差,亩均税收不足,严重制约行业转型升级和重大项目落地,难以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为此起草本《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泰州市《关于印发〈泰州市铸造产能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泰亩均办发〔20224号)和《关于下达铸造产能攻坚指标的通知》(泰亩均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1.实施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度全市亩均税收不足3万元的铸造企业。

2.处置措施

1)关闭取缔违法违规的企业。限期企业拆除相关工艺设备,履行注销程序,否则采取两断三清措施(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并立即关闭取缔。

2)兼并重组低产低效的企业。全面关停低产低效铸造企业,限期停止铸造生产,暂时保留铸造生产线及企业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级平台公司统一兼并重组后根据序时进度要求拆除铸造生产线,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拆除铸造生产线。

3)支持鼓励主动退出的企业。鼓励规模以下、产品低端、转型困难的铸造企业主动退出,纳入兼并重组范围。

3.资金补助

企业土地、厂房归属不变,主要对铸造生产线进行相应处理,并按照熔炼设备总熔炼吨位(不含备用炉)给予资金补助:关闭取缔的不予补助;关停退出的企业,待铸造生产线拆除后给予每吨位不高于20万元;兼并重组的企业,铸造生产线用于兼并重组,按序时进度要求拆除铸造生产线后,给予每吨位不高于60万元;各乡镇(街道)、园区关停每吨位给予1万元,兼并重组每吨位给予2万元。

4.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及各属地分管领导为成员。

2)强化考核评价。将铸造产能攻坚行动纳入三比一提升亩均论英雄改革专项考核,按照各乡镇(街道)、园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3)强化主体责任。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和岗位调整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应处置突出矛盾问题,确保不发生集访、越级上访等情况。各部门落实安全环保监管责任,确保关停退出处置到位,不发生安全和环保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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