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636/2021-03124 分 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8-17
文 号 时 效

《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和批零住餐行业“小进限”工作的意见(2021-2023年)》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1-09-14 17:10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1年,贸易额占全省(市)比重及增速已纳入省、泰州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分值3分,权重较大。推进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以及批零住餐行业“小进限”工作,是挖掘我市消费潜力,提高我市贸易额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市贸易额指标考核在泰州争先进位,进一步提高全市贸易发展水平,我局借鉴周边其他市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各乡镇(街道)、园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初,通过学习借鉴周边其他市区经验做法,深入各乡镇(街道)、园区调研,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7月29日,市政府召开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和批零住餐行业“小进限”工作推进会,召集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工信局、税务局等11个部门专题会商;8月5日,在广泛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后,不断细化完善,形成了今天的《意见》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第一,关于工作目标。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且分离出的贸易企业入库2021年8家,2022、2023年分别为10家;按照批发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住餐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入库标准,以2020年限额以上企业320家为基数,2021年底全市限额以上企业达到380家,到2023年达到500家以上,三年净增180家以上。

第二,关于主要措施。

1.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各乡镇(街道)、园区“工贸分离”、“小进限”工作目标管理,督查推进,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公布各乡镇(街道)、园区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由市党政督查室和商务局共同跟踪推进,确保“工贸分离”、“小进限”目标顺利完成。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对制造业“工贸分离”且分离后入库的贸易企业,发展规模首次分别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按泰政发【2020】20号文第16条,分别给予5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发展规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60万元的奖励。

(2)对月度新入库企业、年度新入库企业(含大个体),当年分别给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奖励3万元、2万元(其中30%用于奖励统计或财会人员)。

(3)各乡镇(街道)、园区成立会计代理公司,按代理报送的新进限上企业数,市财政给予会计代理公司每年每家1000元补贴;对正常自报的新进限上企业,市财政给予每年每家3000元补贴。

(4)鼓励城市综合体、综合商场等统一管理单位共同推进“小进限”工作,对在其经营管理的场所每增加1家月度进限单位的,给予统一经营管理单位1万元/家的奖励;对年度每新增1家进限单位的,给予统一经营管理单位0.5万元/家的奖励。

(5)对新进库单位,批发业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且次年增幅高于全市限上批发业平均增幅20%及以上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零售业销售额达2500万元以上,且次年增幅高于全市限上零售业平均增幅20%及以上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3万元、住餐业营业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次年增幅高于全市限上住餐业平均增幅20%及以上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

(6)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及作出贡献的部门,由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励意见,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给予表彰。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收的执法力度。对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要多渠道多途径收集信息,建立“小进限”的倒逼机制;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同时将瞒报漏报的单位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不享受任何财政奖励,要引导督促“大个体”企业及时上报统计数据,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联网直报系统,提高全市统计数据上报的质量;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对在库企业,特别是当年新进企业的监管,严把企业退库关口,保持在库企业稳定发展。

第四,关于组织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发力,扎实推进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和批零住餐行业“小进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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