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636/2019-09722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2-31
文 号 泰政发〔2019〕39号 时 效

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1-19 15:24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于20191231日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泰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市司法局牵头对20193月以前的8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41件继续有效,26件废止或失效,14件拟修改,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确认《泰兴市市属经营性服务类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规定》等41件文件继续有效。(附件1


二、确认《关于规范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的意见》等26件文件废止或失效。(附件2


三、对《规范城市非工业项目用地建设费金征收工作意见》等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后重新公布。(附件3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列入2020年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由职能部门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成修订工作。市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市政府的决定,严格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对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规范性文件起草、执行单位要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对情况变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或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执行的文件,应当及时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1. 继续有效的政府文件(41件)


2. 废止或失效的政府文件(26件)


3. 需修改的政府文件 14件)



附件1


继续有效的政府文件(41件)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清理单位


1

泰兴市市属经营性服务类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规定

泰政发[2003]141号

市发改委



2

泰兴市市属经营性服务类事业单位改制后被新企业续聘人员身份置换补偿金处理暂行办法

泰政办发[2004]35号

市发改委



3

泰兴市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泰政发[2007]25号

市发改委



4

关于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实施意见

泰政发[2008]71号

市发改委




5

泰兴市餐饮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

泰政发[2005]40号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6

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泰府规〔2015〕1号

市发改委、

市城管局


7

泰兴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办法

泰政发[2006]3号

市信访局


8

泰兴市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泰政发[2002]86号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9

泰兴市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暂行办法

泰政办发[2001]167号

市医保局



1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泰政发[2009]98号

市医保局


11

泰兴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泰政办发[2001]168号

市医保局


12

泰兴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

泰政办发[2007]124号

市人社局


13

泰兴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泰政发[2007]40号

市住建局


14

泰兴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泰政发[2007]41号

市住建局


15

泰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泰政规〔2013〕2号

市住建局


16

泰兴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

泰政规[2010]5号

市住建局


17

泰兴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泰政规[2011]1号

市住建局


18

泰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泰政规〔2012〕1号

市住建局


19

泰兴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泰政发[2009]61号

市审计局


20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泰政发[2005]115号

市教育局


21

泰兴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试行)

泰政发[2002]15号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22

泰兴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充办法

泰政发[2006]150号

市人社局



23

泰兴市被征地和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泰政发[2009]89号

市人社局




24

泰兴市城区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泰政发[2008]52号

市城管局


25

泰兴市城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

泰政发[2008]53号

市城管局


26

泰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泰政规〔2013〕4号

市城管局


27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泰政发[2006]138号

市生态环境局


28

泰兴市码头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泰政发[2006]9号

市水务局


29

关于明确市域交通干支线及主干河流规划控制范围的通知

泰政发[2008]54号

市水务局


30

泰兴市城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泰政办发[2007]120号

市水务局


31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泰政发[2005]22号

市文旅局


32

关于加强文化建设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泰政发[2003]89号

市文旅局


33

泰兴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泰兴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泰兴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泰政发[2008]182号

市司法局


34

泰兴市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暂行办法

泰政办发[2008]136号

市司法局


35

泰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试行)

泰政规[2010]4号

市司法局


36

泰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规则

泰政规[2011]2号

市司法局


37

泰兴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

泰政规〔2013〕3号

市司法局


38

泰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泰政办发[2009]66号

市民政局


39

泰兴市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同城待遇实施办法

泰府规〔2016〕3号

市司法局


40

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泰府规〔2016〕4号

市医保局


41

泰兴市人才开发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泰政办发〔2017〕63号

市委组织部



附件2


废止或失效的政府文件(26件)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清理单位


1

关于规范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的意见

泰政发[2008]126号

市发改委




2

泰兴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泰政办发[2003]121号

市人社局




3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89号

市医保局



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8]2号

市医保局



5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8]111号

市医保局



6

泰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

泰政办发[2009]63号

市医保局


7

关于调整泰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泰政发[2001]62号

市医保局


8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泰政发[2003]104号

市医保局




9

泰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泰政发[2008]63号

市医保局


10

关于城市规划区内部分村(居)民已建房屋补办“两证”的意见

泰政办发[2009]159号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11

泰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泰政发[2008]51号

市医保局



12

关于调整泰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政发[2008]106号

市医保局



13

关于加强砖瓦窑业和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

泰政发[2006]85号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14

泰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泰政发[2007]124号

市城管局


15

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困难群体救助体系的意见

泰政发[2008]4号

市司法局、住建局、民政局等


16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实施办法

泰政办发[2013]21号

市应急管理局


17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实施办法

泰政发[2004]87号

市应急管理局


18

泰兴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

泰政规{2012}2号

市卫健委


19

泰兴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试行)办法

泰政办发[2005]42号

市卫健委


20

泰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泰政办发[2008]164号

市委组织部


21

泰兴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

泰政发[2002]74号

市住建局


22

泰兴市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泰政发[2007]132号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23

泰兴市餐饮类食品制售“五小”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泰政规{2011}3号

市市场监管局


24

泰兴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泰政办发[2007]186号

市教育局


25

关于调整泰兴市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泰政发[2008]116号

市生态环境局


26

关于加强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泰政发[2004]92号

市交运局




附件3


需修改的政府文件 14件)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清理单位


1

规范城市非工业项目用地建设费金征收工作意见

泰政发[2003]103号

市财政局




2

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

政府令2003年第1号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3

泰兴市实施土地管理暂行办法

泰政发[2003]84号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4

泰兴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泰政发[2004]145号

市人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泰兴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

政府令2005年1号

市城管局



6

泰兴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政府令2001年第4号

市民政局


7

泰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泰政办发[2007]226号

市应急管理局


8

泰兴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办法

泰政发[2007]185号

市交运局



9

泰兴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暂行办法

泰政发[2009]64号

市交运局


10

泰兴市行政许可监督暂行规定

泰政发[2005]19号

市司法局


11

泰兴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泰政规〔2013〕1号

市应急管理局


12

泰兴市农业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暂行办法

泰府规〔2016〕1号

市农业农村局


13

泰兴市小微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暂行办法

泰府规〔2017〕1号

市市场监管局


14

泰兴市市场监督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

泰府规〔2016〕2号

市市场监管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