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城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城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房屋产权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且未安装电梯的4层以上(含本数,下同,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
二、基本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自主实施、充分协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三、实施主体
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实施主体。业主可推选业主代表或书面委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第三方运营管理等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四、资金筹集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资金、运行资金、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由实施主体共同出资。出资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泰房委办发〔2020〕1号)执行,由出资加装的业主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五、实施流程
1.签订协议。经本单元或本楼栋三分之二以上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增设电梯。由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签订《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见附件2),协议内容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资金概算、费用筹集分摊方案、电梯检验及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以及加装完成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等内容,并向所属社区(村)提交加装电梯申请。
2.联合勘察。市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加装电梯相关资料。由加装电梯委托人向市物业服务中心提交《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见附件3)、《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市物业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街道(乡镇)、社区(村)、供电、供水、燃气、电信、移动、广电、联通等相关单位进行勘察,出具《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场勘察初审意见表》(见附件4)。
3.加装公示。经现场勘察后,对符合加装条件的,由社区(村)在小区出入口、单元楼道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将加装电梯基本情况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内容为加装电梯的位置、层数、实施主体、申请、协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公示期间,因加装电梯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实名制异议的,由所在社区(村)负责组织调解。
4.施工准备。经公示无异议项目,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安装和施工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应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消防使用功能及其他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专项设计、施工图须经图审机构审核合格。准备施工前,申请人还应聘请具有资质的安装、施工、工程监理、电梯维保等单位,并签订相应合同。
5.施工备案。准备施工前,申请人须向市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社区(村)出具的公示无异议证明;
(2)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场勘察初审意见表;
(3)电梯加装设计图、施工图;
(4)电梯安装、施工、监理、电梯维保等合同;
(5)相关证明材料(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
相关资料齐全后,市物业服务中心出具备案证明。
6.工程施工。经市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后,申请人组织施工。加装电梯相关业主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负相应责任。加装电梯施工前,安装单位应书面告知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施工过程中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人员进行监督、指导服务。
7.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所在社区(村)参加。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将验收资料送交市物业服务中心存档。
8.使用登记。电梯投入使用前,申请人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合格证书,未取得使用登记合格证书的不得使用。
9.资料管理。市物业服务中心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一梯一档建立电梯档案,建档后移交城建档案馆管理。
六、资金补贴
业主自筹资金增设电梯,政府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每部电梯1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电梯设计、检测、管线改造或约定使用,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资金中统筹安排,市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核发。申请补贴须提供以下资料:(1)加装电梯检验检测登记合格证明;(2)委托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须由全体出资人签字确认);(3)加装电梯补贴申请(见附件5)。
七、工作要求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监理、维保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加装的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对投入使用的电梯,市场监管部门应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不得侵占城市道路或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城市规划设施;应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和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因加装电梯而增加的建筑密度、建筑面积、建筑限高和减少的绿地率等均不计入该地块经济技术指标。
3.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在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遇特殊情况需要动迁的,不予补贴。
4.加装电梯后既有住宅发生不动产交易的,加装电梯的权利和义务由新业主承担。不动产交易时,出让人应告知受让人加装电梯的事实并移交有关资料。
5.加装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监督管理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布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造、安装、维保单位名单等信息,方便群众自主选择。
7.各管线公司要落实好管线改造施工单位,制定改造方案,配合电梯施工单位同步实施管线改造,为加装电梯提供便民、快捷服务。
8.施工过程中,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对业主恶意阻止、破坏施工现场,造成施工安全隐患的,公安部门应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济川街道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工信局、水务局、信访局、生态环境局、姚王镇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部门职责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街道(乡镇)要建立工作班子,充分做好加装电梯的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加装工作顺利实施。
2.部门密切配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多个部门,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职人员配合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加装电梯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加装电梯的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加装电梯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居民充分了解加装电梯的政策、流程等。引导广大居民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积极加装电梯,促进加装电梯这一项惠民工程落地生根。
九、本指导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其他非城区乡镇可参照执行。
附件:1.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部门职责
2.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3.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
4.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场勘察初审意见表
5.加装电梯补贴申请。
附件1
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部门职责
住建局负责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部门协调等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加装电梯的技术指导、检验检测、运行维护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加装电梯补贴资金;
公安局负责配合做好加装电梯安全维稳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装电梯规划指导工作;
城管局负责加装电梯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加装电梯运行期间可能影响环境保护的协调工作;
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装电梯消防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信访局负责指导街道(乡镇)对加装电梯的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公示、矛盾协调等工作;
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供电线路的改造工作;
工信局负责协调涉及电信、移动、广电、联通等通信线路的改造工作;
水务局负责协调涉及供水管网的改造工作;
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其他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管线移位的,要积极予以指导、支持,主动做好管线移位、设施设备改造等工作;
相关部门、单位应明确加装电梯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承办人应相对固定。
附件2
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加装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在本单元( 小区 幢 单元)加装载客电梯一部。
二、申请主体:
(一)本单元
(填写产权人姓名及房号)共 位业主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主体。
(二)委托实施主体: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现委托(姓名或单位) 代为申请办理加装电梯的有关事宜,身份证号码: 。
三、产权归属:本单元加装的电梯产权属于出资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加装电梯后的新增面积,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不作征收补偿,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 资金分摊比例:
1.电梯建设总资金暂以 万元估算,各住户的分摊比例按以下办法执行,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不足部分再确定分摊比例。拟定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室)分摊 元。
2.后期电梯电费、维护、检测、维修等运行费用的分摊办法另行确定。
五、电梯投入使用后,除协议提到的有关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使用的相关事宜,按照现行住宅电梯管理统一办法执行。不尽事宜由本单元业主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4份,市物业服务中心执1份,委托实施人或单位执1份,所属街道(乡镇)、社区(村)各执1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产权人。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样式,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协议内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
申请 地址 |
| 总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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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楼栋总户数 |
| 该单元总户数 |
| 是否有 架空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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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负责人姓名 |
| 房号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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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装电梯情况 | 房屋 结构 |
| 建成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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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装电梯业主签字(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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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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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街道(乡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场勘察初审意见表
加装电梯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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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申请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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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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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联合勘察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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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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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 住建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城管局 |
市场监管局 |
消防救援大队 | |
附件5
加装电梯补贴申请
市物业服务中心:
本单元位于 小区,经本单元 位业主出资,已加装电梯一部,于 年 月 日,经检测合格并投入使用。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泰兴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本人受 位业主委托申请加装电梯补贴,并一致同意将补贴资金汇入本人银行卡,卡号 。
相关业主签名身份证号码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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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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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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