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泰兴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