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发展,根据《泰州市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经研究,决定对我局登记在册的幼儿园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审范围:凡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均须参加本次年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年审,拒不参加年审的幼儿园将依法终止其办园资格。
2.年审内容:依据《泰州市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本次年审主要内容为:人员与机构等登记事项变更情况,园舍设备、人员配备、招生编班、财务管理等情况。因故更名的幼儿园,必须取得举办单位的批准手续,并向市教育局申请变更登记。
3.年审方法及时间安排:本次年审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幼儿园自查。各幼儿园对照年审内容进行自查,填写《泰兴市学前教育机构年审报告书》(见附件,一式三份、正反打印),经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局审核后,于2026年1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
第二阶段:资料审查。市教育局对各幼儿园报送的年审资料进行审查。
第三阶段:现场评估。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相关幼儿园办园条件、园务管理、教职工配备、安全卫生等进行现场评估,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同时将年审结果在网上公示。
附件:泰兴市学前教育机构年审报告书
泰兴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