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64320165/2025-00464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虹桥镇 发文日期 2025-02-18
文 号 虹委发〔2025〕3号 时 效

关于调整虹桥镇(园区)部分负责人和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分工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8 14:31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机关各办、中心,各村(社区)党组织: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镇(园区)负责人和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分工村作相应调整(具体分工见附件)。分工村调整后,原乡村振兴指导员分工也同时调整,实行定人定村、定村定责。相关负责人和机关干部要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工作要求,加强对分工村各项工作的督查指导,主动帮助厘清乡村振兴工作思路,协调解决组织建设、社会事业、安全环保、信访维稳等方面有关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推动挂钩联系村(社区)争先进位。各村(社区)要自觉接受挂钩联系负责人和机关干部的工作指导,做到重点工作主动汇报、重点问题主动对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完成,确保重点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力争全面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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