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4-288349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姚王街道 发文日期 2024-02-20
文 号 时 效

关于印发《姚王街道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 16:54 信息来源:泰兴市姚王街道 访问次数: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局、中心,各驻街单位:

为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果,做好2024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现将《姚王街道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兴市人民政府姚王街道办事处

202424

 

姚王街道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泰府规〔20201号)、关于做好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巡逻管控工作的通知(禁放办〔20241号)《泰兴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禁放办〔2024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城乡服务管理水平,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更好满足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村(社区)、部门组织协调和有关职能单位执法主体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有序引导集中燃放,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措施,引导群众遵守烟花爆竹燃放各项规定,自觉形成文明风尚。

二、燃放范围和时间

(一)禁放范围和时间

1. 主城区:S334省道(延伸至香榭湖)以北、阳江路及如泰运河以南、戴王路(南延至S334省道)以西、三阳中沟及北延郭庄中沟以东所围合范围。

2. 禁放边界省道、河道外侧100米范围(包括所涉及的整个小区)全部纳入禁放区域管理。禁放区域以市政府划定的红线图为准。

3. 泰兴城区划定的禁放区域全年禁放。

4. 禁放重点管控时段:29日(除夕)1800至次日凌晨00:30210日(初一)7:009:00213日(初四)23:30至次日凌晨00:30214日(初五)7:009:00223日(正月十四)2330次日凌晨00:30224日(元宵)8:0010:00

(二)集中燃放范围和时间

1. 集中燃放地点:姚王街道经三路,南至经三路与老城黄线交汇处,北至仙西村,燃放区总长约300米。

2集中燃放时间:除夕18--030分(初一)正月初一19--21正月初四23--030分(初五)元宵19--21

3集中燃放其他规定见《泰兴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通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202428日)。召开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多形式多渠道无死角开展宣传,2旬启动集中宣传。

(二)全面巡查阶段(202429日至229日)。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严密管控措施,全面开展巡查、劝导、查处等工作积极做好集中燃放引导工作。在重点管控时段,禁放区域各村(社区)要安排1/3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巡逻管控;在集中燃放时间,姚垈村要配备4名工作人员,姚王派出所配备2名警力人员落实现场安全保障职责。

(三)巩固长效阶段(20243月起)。根据本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日常社会管理、路面巡防管控等工作,建立本区域、本单位燃放工作长效管理,常态化开展宣传、管控、整治和查处,推动树立社会文明新风。

四、组织领导

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本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调整姚王街道烟花爆竹燃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具体如下:

 长: 鞠宏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卫华  党工委政法委员

   派出所所长、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员:姚东建  党政办公室主任

    叶留华  党群工作局局长

    戴永勇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吕正鑫  经济发展局局长

    谭玉泉  农业农村局局长

    殷宏生  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亚军  财政局局长

    唐松雪  应急管理局局长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瑞平  司法所所长

    张建国  国电泰兴市供电公司姚王供电所所长

    季星五  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失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燃放管理工作。

五、职责分工

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遵守燃放规定;组织辖区内各方力量,共同开展燃放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党政办公室监督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落实燃放管理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查处推进禁放工作不力以及在禁放工作中出现的慢作为、不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的行为。

党群工作局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禁放规定,积极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在春节期间,调集机关党员干部下派到村(社区)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制定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口径,加强禁放必要性、文明性、安全性、环保性宣传,强化社会舆情正面引导;制作《党员干部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自觉遵守燃放规定,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号召团员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带头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管控工作。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成立烟花爆竹燃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协调工作,指挥调度禁放区域、集中燃放区域管理工作

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倡导工地开工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服务对象加强禁放宣传教育,确保小区不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财政局:按照街道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要求,做好燃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审核和监督。

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巡查,将禁放烟花爆竹纳入日常管理;结合市容管理,及时取缔占道经营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流动摊点。

为民服务中心依法做好禁放区内的经营范围含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变更。负责制作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通过中小学生向家长宣传禁放规定。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宣传和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严打非法储存、私自销毁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司法结合普法教育,开展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燃放规定。

市场监管局河失分局负责制作《工商业主禁放告知书》,向前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业主发放、宣传禁放规定;依照职责依法查处有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消防专职队:加强火灾应急救援,加强消防监督管理。

相关村(社区):迅速召开部署会议,制定本区域工作方案,将禁放责任落实到网格单元。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组建常态化巡查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和有关部门加强教育引导,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职责。强化禁放区域管理,在禁放区域边界设置明显禁放标牌标识,在禁放地点设置禁放警示标志。组织开展禁放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禁放的浓厚氛围。同时,合理安排好春节期间巡逻管控人员的休假、旅游、探亲等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宣传、管控、整治、疏导、保障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市禁放办和街道工作部署要求,拿出硬招、实招,推动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根据《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对婚丧嫁娶、商铺店主等易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群体,上门入户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采取分片划区、包干到人方式,确保禁放区域内楼幢街巷、交通干道、企业单位都有管控人员,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巡查。要强化联防联治,组织小区业主、物业管理、治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强巡查监督,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打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持久战。街道将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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