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4-288348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2-20
文 号 时 效

关于拨付2023年度“泰幸福”民政服务站(慈善和社会工作站)实体化运行项目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 15:35 信息来源:泰兴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各乡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管理)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幸福”慈善和社会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泰兴市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慈善和社会工作站)实体化运行考核评估办法》要求,为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慈善和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民政服务站”)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拨付2023年度“泰幸福”民政服务站实体化运行项目第二批资金共计48.06万元(具体分配金额附后),其中,市民政局拨付26.7万元,列支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市慈善总会拨付21.36万元。现就资金使用要求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度“泰幸福”民政服务站实体化运行项目,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实施方案的范围支出,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及时收集台账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建档。

2023年度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实体化运行项目相关经费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乡镇(街道)按照5:4:1的比例共同承担。乡镇(街道)财政局根据附件中市慈善总会拨付金额,开具发票给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负责将各自承担的项目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比例配套应承担的经费,各第三方承接机构开具发票提交至有关乡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管理)局、财政局后进行拨付。

附件:2023年度“泰幸福”民政服务站实体化运行项目第二批资金拨付汇总表

 

泰兴市财政局

泰兴市民政局

泰兴市慈善总会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2023年度“泰幸福”民政服务站实体化

运行项目第二批资金拨付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

市民政局拨付金额

市慈善总会拨付金额

小计

1

延令街道

2.25

1.8

4.05

2

济川街道

1.5

1.2

2.7

3

姚王街道

1.5

1.2

2.7

4

黄桥镇

2.25

1.8

4.05

5

虹桥镇

1.5

1.2

2.7

6

滨江镇

1.5

1.2

2.7

7

分界镇

1.5

1.2

2.7

8

元竹镇

1.5

1.2

2.7

9

古溪镇

1.5

1.2

2.7

10

河失镇

1.5

1.2

2.7

11

新街镇

1.5

1.2

2.7

12

曲霞镇

1.35

1.08

2.43

13

珊瑚镇

1.5

1.2

2.7

14

广陵镇

1.5

1.2

2.7

15

张桥镇

1.5

1.2

2.7

16

宣堡镇

1.35

1.08

2.43

17

根思乡

1.5

1.2

2.7

合计

26.7

21.36

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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