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相关办(中心)、驻镇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16日
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持续推进粉尘涉爆等冶金工贸传统高风险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厂中厂”、涉及中频炉、铝加工(深井铸造)、涉及导热油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提升,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化工贸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办函﹝2024﹞27号)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厂中厂”
1.聚焦突出问题,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化纤等高风险企业是否分割、分层租赁导致风险叠加;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违章搭建;
2.聚焦现场管理,是否堵塞占用应急逃生通道,动火、检维修作业现场是否有监护;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或充电点;
3.聚焦逃生演练,是否完成每半年至少一次所有承租企业全员参与的逃生演练;是否安装“一键响铃”等火灾报警装置,单幢厂房内的报警装置是否联动;
4.聚焦责任落实,租赁双方责任是否停留在纸面上,一包了之、一租了之。
(二)涉及中频炉企业
1.熔炼、浇铸及行车吊运范围内是否设置人员聚集场所;
2.感应线圈进水管是否实现快速切断,冷却水是否设置压力、流量差、温度监测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
3.电源装置与炉体是否设置隔墙,穿墙、穿层孔洞是否完全封堵;
4.炉台是否设置两处及以上应急逃生路线;
5.是否设置应急水源、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等设施;
6.炉下、炉前、浇铸区域是否设置应急储存设施,是否有积水;
7.熔炼、浇铸区域内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范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8.是否使用公称容量0.25吨及以上无磁轭铝壳中频炉;
9.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
(三)涉及导热油企业(其中额定功率≥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属于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管理)
1.导热油炉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测;
2.导热油炉及其循环系统是否设置压力、温度、流量监测设施,是否具备超温超压自动报警并联锁停车功能;
3.是否定期对导热油管道维护保养,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4.导热油粘度、闪点等理化指标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定期更换;
5.导热油加热系统是否设置储油槽、应急排放口。
二、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各村(居),各部门要督促重点企业对照《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重新开展一轮全面风险辨识,核准较大以上风险,及时变更报告,优化完善风险管控措施。结合风险辨识,企业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同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应急逃生演练。
(二)专项检查阶段(2024年10月至11月)。各村(居),各部门要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开展一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情况。对不认真开展核准辨识、自查自纠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立案查处,确保隐患问题闭环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30日前)。各村(居),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管控措施,推动相关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工贸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结合产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镇消防专职队、泰兴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堡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排查,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工作合力。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六应六尽”集中治理等工作。
(三)加强执法检查。各部门要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聚焦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管控、聚焦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精准开展监督检查,从严依法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效。
(四)加强服务指导。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中小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指导服务、较大及以上风险管控措施专家核查服务等工作,深入分析研判工贸企业的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强化对安全风险因素积聚叠加、管理基础薄弱企业的服务指导。要对重点企业开展派驻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