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商贸和加油站,安全生产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商贸领域各类企业: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消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泰兴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有关具体工作部署,现将《张桥镇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2月28日
张桥镇商贸领域消防安全
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消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泰兴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有关具体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商贸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靠前,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按职责分工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有力维护全镇商贸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整治范围
各村(社区)辖区范围内商业综合体和超市、餐饮经营场所、加油站(点)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
三、具体举措
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集中行动部署安排,重点落实以下10项具体举措:
1.开展自查。各村(社区)组织发布、张贴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本辖区内商贸企业、单位、场所,结合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对照《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表》(附件3)开展自查,并建立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2.组织培训。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对商贸领域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检查,并对商贸领域企业、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排查能力和水平。
3.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及时填写《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排查登记表》(附件4),对于难以整改的,坚决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方案、措施和时限。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的,坚持四个“必须”,确保取得实效;对于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责令立即清除,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移交相关监管执法部门,确保监管执法衔接畅通。
4.问题曝光。镇相关部门将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
5.警示教育。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组织发动商贸领域企业、场所、单位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6.组织演练。各村(社区)聚焦商贸领域重点场所,突出经销人员、物业人员、安保员等重点人群以及微型消防站,科学制定演练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7.风险提示。各村(社区)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本辖区范围内商贸领域企业消防安全风险,并向相关企业、场所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
8.警示约谈。对火灾多发、问题突出的,镇、村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督促整改落实。
9.加强检查。镇商贸和加油站安全生产专委会成立督查组,由科室负责人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对各村(社区)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四不两直”督查检查,进一步传递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企业开展工作检查指导,直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整治行动成效。
10.开展“回头看”。对经市级层面验收不合格的商贸领域企业、场所和单位,特别是列入重点督办的,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对已整改闭环的问题隐患,坚持经常性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反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29日前)。结合实际细化本辖区内商贸领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商贸领域企业、场所和单位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认真落实单位自查、集中整治、问题曝光、警示约谈等10项具体举措,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商贸领域企业、场所和单位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根据市安委办、消委办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验收评估工作。商贸领域企业、场所和单位验收不合格的,特别是列入重点督办的,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做好商贸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务求整治实效。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约谈、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一手信息,及时将问题隐患线索通报监管执法部门,并在问题隐患整改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创新机制手段,推动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三)密切协同配合。根据市安委办、消委办和镇政府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整治范围内的商贸企业、场所和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刚性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大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各企业及时收集整理图片信息和文件资料,形成相关档案台账。各村(社区)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报送《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排查登记表》(附件3);3月2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
1.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分工明细表
3.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表
4.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排查登记表
附件1
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永富 党委书记
杨炳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叶永江 党委副书记
潘晓军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组 员:熊芮志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张秀梅 经济发展局局长
蒋 露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苏 鑫 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翁小军 派出所指导员
张志祥 交警中队队长
蔡金华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附件2
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分工明细表
序号 | 负责领域 | 成员单位 | 牵头负责人 | 联络员 |
1 | 大型商超及 加油站 | 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分局 交警中队 | 张秀梅 | 朱小琪 |
2 | 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企业 | 经济发展局 市场监管分局 派出所 | 翁小军 | 闫富涛 |
3 | 餐饮企业 | 经济发展局 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 苏 鑫 | 程 鹏 |
附件3
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类别:□“9+N”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
隐患类别 | 检查内容 | 是否存在 问题 | 整改责任、措施、 资金、时限、预案 落实情况 |
(一)“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 | 1.是否存在违规住人。 | 是□ 否□ | |
(二)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 1.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 是□ 否□ | |
2.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是□ 否□ | ||
4.是否存在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 是□ 否□ | ||
5.是否存在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 是□ 否□ | ||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 1.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 是□ 否□ | |
2.是否存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 是□ 否□ | ||
4.是否存在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 是□ 否□ | ||
5.是否存在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是否存在未安装一键警报广播装置。 | 是□ 否□ | ||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 1.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章搭建。 | 是□ 否□ | |
2.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 是□ 否□ | ||
(五)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 | 1.是否存在未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或压力不足、软管破损)。 | 是□ 否□ | |
2.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或管网无水、系统瘫痪)。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停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 | 是□ 否□ | ||
(六)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是□ 否□ | |
(七)应急准备措施不落实 | 1.未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 | 是□ 否□ | |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 是□ 否□ | ||
(八)其他问题隐患 |
单位自查人员(签字): 自查时间:
注:1.“9+N”小场所包括小商店、小市场、小餐饮、非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易燃易爆单位、小汽车库停车场、小仓储场所、快递场所等场所,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其他具有“小场所大风险”特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汽车维修点、电动车维修点、电池换电站;用火用电作业的空调维修点;废品收购站;“厂中厂”;“库改住”;密室逃脱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老旧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2.此自查表采用A4纸打印,一式2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张贴于该单位醒目位置,1份单位存档备查。
附件4
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排查登记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及电话 | 单位类别 | 存在问题 | 是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 整改 措施 | 拆除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 | 是否整改完毕 | 检查 人员 | |
处 | 面积 | ||||||||||
1 | 营业执照名称 (门头照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