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05/2023-00707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根思乡 发文日期 2023-09-28
文 号 时 效

根思乡2023年秋季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9-28 16:51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探索和建立集约、循环、高效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秸秆全面禁烧禁抛,确保高质量完成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各村要科学总结高、低田秸秆处置特点,充分尊重种田大户意见、有效组织散种农户,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地块的秸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秸秆还田利用。针对以稻麦两季为主的田块,继续采取以还田为主的利用模式,实施过程中,要持续做到机械组织充分、秸秆还田充分,全面推广8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及其配套的秸秆还田机等适用农机具,坚决杜绝低马力机械进田作业、小规模零散作业,所有收割机具必须加装粉碎装置,秸秆粉碎长度不超过10公分,实行低茬作业,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5公分,同时做到随收、随捆、随运、随耕,当天收割当天耕翻。二是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针对以经济作物为主的田块,继续采取集中打包外运的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即各村按各自实际,设立村级堆放点及临时堆放(打包)点动员、组织农户将经济作物秸秆统一运送至村级堆放点及临时打包点。待达到一定量后,村级堆放点由村统一组织运送至乡综合利用堆放点,由外包公司实施打包、外运;李秀河、新港等村设置的临时打包点由外包公司直接打包外运。临时打包点应及时做好场地、路道、电源的准备工作。三是严格管理农户自用秸秆存放。对群众实际需要的秸秆,村要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引导农户将秸秆整齐堆放至院落内,不得造成新的乱堆乱放问题。

2.强化过程管理,从实从细建好秸秆清运体系。通过采取打包外送方式处置的高田经济作物秸秆,关键是建好秸秆收集、中转体系。对此,各村要着重抓好以下三点工作:一是明确秸秆收集方式。结合村情民情,建议采取+”模式,即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农户将秸秆自运至自然村堆放点,再由村成立的运输队,将秸秆统一分批运送至乡指定的综合利用堆放点。二是科学设置堆放点。各村要加大监管力度,耐心做好干群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实施方便的基本原则,公正遴选自然村堆放点,一般情况下,每个自然村不得超过1个堆放点,堆放点不得设置在县级及以上主干道和主干河道边。三是强化秸秆运输管理。各村要认真谋划,严格管理好秸秆中转运输过程。首先,要从安全、节约等多个环节确定运输车辆,其中,三轮电瓶车不得使用,无证拖拉机、农用车不得使用,拖拉机排气管朝下的不得使用,无证(驾照无年审)驾驶人员不得参与,如违反上述要求,所发生任何意外情况,由各村自行负责处理。在此基础上,各村须在928日下午下班前,将拟使用的拖拉机和农用车基本信息报送至乡农业农村局。其次,要加强转运驾驶员管理,装车后要用带绳网遮挡(防沿途泄漏)、进入乡、村堆放点不得携带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并服从外包公司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三,在加强村级堆放点管理的基础上,要根据乡双禁领导小组要求,安排得力值勤人员到乡综合利用堆放点开展秩序维护,确保运输过程安全、有序。

3.开展精准宣传,凝聚秸秆双禁工作合力。各村、乡各有关部门在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双禁工作全过程的基础上,要根据乡双禁工作思路的变化,针对群众难组织、干部难调动、创新难实施等双禁工作三大难点开展精准宣传:一是抓源头预防宣传,推动自产自送体系打造。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上门签订承诺书、修订村规民约、反复播放《乡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乱抛秸秆的通告》等形式,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具体处罚条款宣传到每家每户,引导村民将自种耕地的秸秆(包括稻麦秸秆、经济作物秸秆、杂草树枝、废弃木材等),有序送到指定堆放点,从源头打好双禁工作基础。二是抓创新成效宣传,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意识。乡农业农村局在开展双禁工作之前,要通过播放宣传片、实地调研观摩、企业(专业组织)现场讲解等方式,组织各村党总支书记、种粮大户、群众代表系统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新方法、新内容的组织体系和实际成效,从思想上认识、接受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主动投入创新实践。三是抓执法打击宣传,营造不抛不烧社会环境。由乡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综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具体处罚条款、近年来因违反双禁要求受处罚的典型案例等内容,统一编制宣传手册、拟定广播通稿,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全覆盖宣传,使广大群众认清露天焚烧、乱抛秸秆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动态通报各村禁烧禁抛工作情况,曝光顶风违规现象,促使秸秆禁烧禁抛及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保障措施

1.强化双禁组织领导。乡成立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局),负责全乡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督查、指导和协调。实行乡党政负责人挂钩联系制度,全体乡干分工到村,负责村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指导及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同时乡组建1个督查组、2个巡查组,负责全乡昼夜督查、巡查工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方核查单位全程介入秸秆双禁工作,凡焚烧或乱抛秸秆的种植户,一律不得享受秸秆综合利用补助。乡督查巡查小组发现焚烧、乱抛秸秆现象或接到蓝天卫士火点通报的,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村通报情况,组织督促村级迅速处置,并及时向乡禁烧办报告。各村要对照方案要求,建立秸秆清运队、机耕服务队、督查巡查队、应急处置队四支队伍,落实看护人员,定责任、定区域、定要求,强化对市与区交界、乡与镇交界、村与村交界、高速公路沿线、国省考断面周边河道的重点区域防控。及时扑灭焚烧火点,及时翻耕焦土,及时打捞辖区河道、沟塘内秸秆,切实防止水体污染事件发生。秸秆双禁期间,要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不得出现垃圾积存现象,严禁焚烧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一经发现视同焚烧秸秆处理。加强对秸秆临时堆放点的管理,杜绝秸秆与垃圾混合堆放现象。

2.优化乡村两级财力。乡依据市秸秆双禁考核政策,结合新的秸秆处置模式,整合双禁资金,具体奖补办法见《根思乡2023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

3.严格考核问责机制。乡秸秆双禁办要突出还田、清运、禁抛禁烧等三大重点,修订对村考核办法。要强化网格化治理理念,科学划分网格,明确责任到科室(人),做到网格划分合理、责任清晰明确,确保督查人员精力顾得上、工作抓得实。各村应针对新的综合利用模式,建密村、组双禁工作网络,围绕收、清、运、整(环境)、防(火点)、灭等重点环节,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制定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重点是清运体系)考核办法,做到宣传到户、责任到人、落实到底,确保双禁工作过程中,秸秆清运及时、环境整治及时、危情处置及时。

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村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当年因夏季或秋季秸秆双禁工作被泰州市级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村,取消乡村振兴单项奖评奖资格。凡被市督查巡查组、蓝天卫士、第三方核查单位或群众举报发现三个及以上秸秆乱抛点的,约谈包保村干。发现过火面积较大火点、乱抛秸秆情况严重或水体出现较多秸秆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发生全市第一把火,或被泰州市级以上通报火点的所在村党组织书记按上级要求进行纪律处理,同时逐级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被泰州市职能部门暗访曝光秸秆焚烧乱抛或焚烧垃圾的,视同泰州通报火点处理。对擅自焚烧、乱抛秸秆的,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200-2000元的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擅自填埋、焚烧或乱抛秸秆情节严重、造成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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