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1915/2023-00001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8-28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8-28 15:51 信息来源: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 访问次数:

为扎实推进泰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建设,确保完美收官,更好地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商电商〔2020〕336号)和《泰兴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版)》(泰政办发〔2021〕33号)、《泰兴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泰政办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综合示范项目进展实际,制定后续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决策部署,以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优化电商发展环境等为重点,打造县域农村电商“升级版”,促进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突出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聚焦短板,靶向发力。立足本市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经济新业态。强化农户、合作社、电商及流通企业等各类主体利益联结,发展“电商+企业+基地+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进一步拓宽本地农产品上行渠道,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收、农民致富。

(三)挖掘潜力,巩固提升。聚焦产业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挖掘市场潜力,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释放电子商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叠加效应。

三、工作目标

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发挥优势。进一步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提高农产品配套服务能力,推动农产品上行。进一步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扩大公共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提升品牌价值。进一步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加强推广宣传,推动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电子商务对县域经济的促进作用。

四、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推动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商品化、初加工处理设施建设,建设生鲜配送中心一座,具备生产、加工、包装、仓储、品控等必要功能。扶持全链条经营模式,利用线上平台、生鲜配送基地拓展农产品上行业务。整合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生鲜菜场、果蔬生产基地等资源,连接具有特色农副产品的乡镇(村)示范点,打造3-5个田间地头市场示范点。链接农业科技链、服务链和供应链,推进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透明供应、品牌塑造,深层次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引导本地企业、合作社深入合作,与农产品集散地深入对接采购需求,与平台达成农产品订单战略合作,与城市社区、商超、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等建立直供关系。根据农产品特点,跟进市场信息,组织农产品收购助农、产销对接活动,年举办场次不少于4次,依托农副产品原产地、菜场、生鲜超市、中央厨房等组织主播直播带货,年直播场次不少于50次。

(二)进一步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持续发力“鲜食之都”区域公共品牌体系建设,赋予品牌内涵,确保公共品牌各系列产品的供应稳定、品质稳定,提升产业品牌化、电商化水平。强化“鲜食之都”品牌“亲旅”“亲商”“亲友”三大系列产品供应链打造。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品牌建设,整合市场资源,倒逼产业升级,扩大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宣传推介泰兴特色农产品,催生新产业集群,促进县域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打通农业小生产与电商大市场的“最后一公里”。推广使用公共品牌“鲜食之都”开展直播,培育本地直播带货运营团队,延伸泰兴特色农产品及日用消费品销售链条,扩大知名度,培育粉丝数量超1000人的带货主播5个以上,或者孵化一支4人以上的直播带货团队。遴选区域内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构建线上线下连锁化服务和营销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力、识别度高的名片产品和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整合电商平台资源,鼓励引导农产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工业企业通过“电商+企业+基地+农户”模式,持续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积极参与举办各类展销会活动,每年到市外区域开展展销会不少于2场,扩大渠道资源,输出品牌理念,提高品牌影响力。

(三)进一步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加强与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支持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连锁商超、零售网点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搭建与县域产业发展配套、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与邮政公司、冷链仓储企业等合作,降低物流成本和生鲜农产品腐损率。组织电商直播大赛、创业创新大赛、技能提升比赛等活动,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在各大旅游景点引入农特产品线上线下购买渠道,并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对旅游路线、特色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强化农旅结合,助推旅游经济发展,年宣传信息不少于100条。强化农村电子商务的规划和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电商扶持政策和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营造发展氛围,完善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建立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

五、资金支持范围及管理办法

(一)泰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

已分配资金1500万元。其中:一期使用资金893.26万元。二期使用资金(含一期剩余资金)606.74万元:快递物流体系建设546.74万元,电商人才培训60万元。

剩余资金500万元使用方案为:健全农村供应链体系180万元;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170万元;优化电商发展环境150万元。

(二)后续项目资金管理按《泰兴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泰政办发〔2021〕34号)执行。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7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梳理总结综合示范项目前期实施情况,研究制定后续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和程序报批并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8月—2024年12月)

细化节点、倒排工期,全面推进综合示范后续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要求和正常运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根据评估情况,对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不断巩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成果,打造县域农村电商“升级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高效推进。

(二)创新政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挖掘产业优势,突出本地特色,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工作,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商发展模式和典型。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梳理总结示范工作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沙龙、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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