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以下简称“有奖举报”)在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发动各方力量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奖举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企业员工主动参与
1.建立企业有奖举报公告制度。推动企业建立有奖举报公告制度,在生产作业场所、储存仓库、有限空间等重点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公告牌,公告牌应当突出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二维码和12350举报热线。具备电子屏幕的企业应当滚动播放有奖举报渠道、奖励范围、奖励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让一线员工清楚如何举报、举报什么、怎样获取奖励等,提高举报针对性和举报人领奖率。
2.建立企业隐患自查自奖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意见建议奖励机制,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吹哨人”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企业鼓励员工主动排查事故隐患、主动报告、积极参与整改等长效机制,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隐患辨识能力,增强企业事故防控能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引导社会群众广泛参与
1.强化平台应用。全镇各部门单位应当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为主,发挥直接监管行业领域举报办理主渠道作用;以12350热线平台为辅,保证综合监管领域举报事项有序流转办理。同时,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精简自建举报接收途径,避免同一举报事项通过不同渠道重复、反复举报。
2.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单位应当在公告栏、利用微信工作群等动态宣传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二维码和12350举报热线,保持宣传工作长流水不断线。
三、建立有效协调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有奖举报工作,充分发挥有奖举报对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积极作用,切实防患于未然。
2.凝聚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有奖举报工作。
3.加大推进力度。镇安监办现场安全检查时,应当将企业是否落实有奖举报公告制度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二维码和12350举报热线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时重点督促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隐患自查自奖机制。加强对综合监管领域举报办理情况的跟踪掌握,并将企业内部举报等纳入统计。
4.建立激励机制。各企业要将有奖举报工作列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研究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季度通报,及时总结有奖举报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提升有奖举报工作整体水平。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