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846/2023-00016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古溪镇 发文日期 2023-03-21
文 号 时 效

关于印发《2023年古溪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16:17 信息来源:泰兴市古溪镇 访问次数:

各村(居)、兽医站:

根据泰动防指【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计划,决定从3月上旬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现将《2023年古溪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古溪镇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对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3年古溪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

2.2023年古溪镇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

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附件1

2023年古溪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实现全年“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围绕“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持续做好“三灭四消”工作,严控疫情风险;按照规定做好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巩固家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牲畜耳标配戴率达100%,畜禽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指导生猪养殖场(户)做好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等常见疫病的防控,保障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圆满完成生猪恢复生产目标任务。按照“村(居)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防疫工作要求,突出强制免疫,围绕科学规范防疫,坚持常年免疫与季节性防控相结合,确保各项综合防疫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取得实效。

二、行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行动从即日开始,10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行动准备(3月10日前)。镇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春季防控行动方案,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免疫物资储备、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2、集中免疫(春季3月初至4月底、夏季7月初至8月底、秋季9月初至10月底)。各村(居)和兽医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防疫效果标准,指导和督促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根据免疫程序实施免疫。同时,集中时间,组织小分队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突击免疫,切实做到“模向到边,纵向到底、村(居)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应免尽免”,做好各项免疫记录。

3、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要毫不松懈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全面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网格运行管理。要突出抓好养殖、运输、屠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持续开展“三灭四消”活动。督促生猪养殖场户持续从严落实好场区净化消毒、人、车、物“三流”管控、严格引种管理定期监测等关键措施,确保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的总体目标。

4、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在抓好免疫监测的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首轮集中清洗消毒周行动,突出养殖、运输、屠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大清洗大消毒,净化环境,杀灭病原。强化家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市场主办方落实活禽交易场所“1110”制度。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好防鸟防鼠、封闭管理、引入隔离等措施。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强化违法违规调运畜禽行为查处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按照部省防控技术要点、技术指南及《生猪腹泻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的要求,指导生猪养殖场(户)做好生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的防控。

5、督促检查(4月21—30日、8月21—31日、10月21—31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方案、督查制度,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综合防疫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此外,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实效。对集中行动的各项措施情况开展自查,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在综合措施落实上存在漏洞的,及时整改。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各项措施。由政府成立消毒灭源小分队对辖区进行消毒灭源。兽医工作人员,逐村逐户进行免疫。进一步健全防疫责任追究制,凡因组织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加强法律宣传,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宣传,提高养殖户等管理相关人的防疫知识和《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对实行自免的养殖场(户),各村(居)和兽医部门要安排专人监督免疫,健全免疫档案。

3、强化物资储备,确保有效规范使用。兽医站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储备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领用专账,明确专人负责,逐月盘点、上报库存报表。

4、强化应急处置,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各村(居)和兽医部门要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充实和更新应急防疫物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备队伍,强化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提升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规范处置。

5、加强部门配合,构建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加强兽医、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完善联防联控工作体系,加强集贸市场及屠宰场监管,有效防止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附件:1-1.古溪镇2023年重大疫病集中防疫时间安排表

附件1-1

古溪镇2023年重大疫病集中防疫时间安排表

时 间

村(居)

责 任 人

3月8日、7月8日、9月10日

古溪、周庄

镇分工干部、全体村(居)干部、全体防疫人员

3月9日、7月9日、9月11日

皂桥、尹垛

3月10日、7月10日、9月12日

顾庄、常桥

3月11日、7月11日、9月13日

西雁岭、谢荡

3月12日、7月12日、9月14日

野芹、刁网

3月13日、7月13日、9月15日

横垛、东雁岭

3月14日、7月14日、9月16日

钱荡、塘湾


附件2

2023年泰兴市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

随着天气转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收集处理等场所及周边环境中蚊蝇孳生、鼠类活动频繁,加大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为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环节病原微生物的消杀,不断夯实生物安全措施,按照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含收集点)等重点场所和周边环境,以及运输车辆、病死畜禽掩埋点开展灭蚊灭蝇灭鼠和日常消毒、重要时点消毒、突击消毒、应急消毒(以下简称“三灭四消”)行动,及时有效杀灭动物病原微生物,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

在抓好日常消毒灭害基础上,自3月份开始,每两个月的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突击行动,具体时间分别为3月1日—7日、5月5日—11日、7月3日—9日、9月1日—7日、11月1日—7日;8月份作为重点时段,于8月1日—7日、8月15日—21日各开展一次集中行动。期间,若遇连续多雨天气,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行动时间顺延至晴好天气。各地要根据场点实际情况,指导其安排好消毒和杀灭频次,重点场所要反复多次实施消杀。

三、行动内容

(一)精准实施消杀。各地要参照《灭蚊灭蝇灭鼠及清洗消毒技术指南》(泰农牧〔2022〕7号),组织对辖区内养殖、运输、屠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洗消和灭害工作。一是养殖环节。按照“先净区、再灰区、后污区”的方向,由内向外推进,重点是场区环境和道路、圈舍内部(地面、设备、护栏等)、生猪出场区域、粪污处理区域、病死畜禽储存和处理区域的清洗消毒。二是屠宰环节。做好生猪入场消毒、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以及屠宰设施用具的消毒;强化场区和生产车间、隔离圈、待宰圈、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暂存和处理点的洗消和灭害工作。三是无害化处理环节。加强死亡畜禽出入场口、装卸区域、存储冷库、处理车间和用具以及病死畜禽掩埋点的洗消和灭害。四是运输环节。密切关注畜禽及相关产品运输车辆、病死畜禽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特别是对车辆底盘和轮胎、顶部及驾驶室的消毒。

(二)强化培训指导。围绕消毒方案、消毒剂选择、消毒液配制、洗消流程、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帮助相关场所建立并落实洗消制度,指导洗消人员正确使用消毒设备、消毒药品。做好消毒记录,加强洗消物资储备管理,对有腐蚀性或易燃的物资要规范保存、安全使用。要针对蚊、蝇、鼠的习性,指导相关场所及时修缮纱门、纱窗,布放灭蚊灭蝇灯、灭蝇笼和鼠夹、鼠笼、粘鼠板、毒饵盒等防蚊蝇灭鼠等设施,分类进行灭害。

(三)开展监测评价。在每次集中洗消行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各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对各类场所现场采样,结合不同场所防控风险,开展非洲猪瘟等病原学监测,科学评价行动效果。养殖场采集圈舍地面、出粪口、料槽、水槽及饮用水,以及赶猪通道、出猪台、病畜禽隔离场所、病死动物转运车辆和暂存场所等拭子样品;屠宰场采集血槽、脱毛水槽、排污口、待宰圈等拭子样品;无害化收集处理场点采集运输车辆轮胎及底盘、病死动物暂存库、处理车间及用具等拭子样品。采样时要严格生物安全防护,做好采样器具的消毒,防止因采样造成病原的传播。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对“三灭四消”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细化集中消毒行动及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储备、发放必要的清洗消毒器械和消毒药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要落实专人分片负责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专项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做到行动组织有力有序,宣传指导到点到人,确保重点单位和个人应知尽知,确保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督导机制,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三灭四消”行动;兽医站要加强技术指导,深入各类场点帮助制定实施计划,开展技术服务和消毒效果评价监测;兽医站要加强对相关场所的监管,对不落实清洗消毒措施或落实不到位应付了事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兽医站将组织督导组,适时对各地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开展采样监测。

(三)定期调度进展。各村(居)在开展集中行动期间,要加强工作调度,落实专人及时汇总分析“三灭四消”数据,并于每轮行动开始后的第二日起,每日上午10点前报送上日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1)。

附件:2-1.村(居)“三灭四消”行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2-1

村(居)“三灭四消”行动情况汇总表

时间:2023

村名

消毒灭害日期

洗消面积

(平方米)

消毒药用量

(吨)

洗消场点数

(个)

灭害面积

(平方米)

药物用量

(公斤)

灭害场点数

(个)

备注
































































行动周合计








注:1、本表以市(区)为单位统计上报。2、洗消、灭害面积和场点数指当日辖区内开展消毒灭害的养殖、运输、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各类场(厂)点全部面积和数量。3、如果洗消面积中有一定数量是通过物理消毒(高温等)完成的,可在备注中说明。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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