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办、局、中心,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2023年虹桥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已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16日
2023年虹桥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按照《2023年泰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结合虹桥实际,制定2023年虹桥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实施十五项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行动,坚持全域创建、全民参与,不断完善功能,持续优化环境,全面提高镇村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专班
组 长:肖强华
常务副组长:褚新华
副 组 长:封建强 孙 刚
成 员:朱 弘 孙 捷 刘 欣 李 军
宗雪松 贲红建 马华平 陈永华
黄继东 宗志军 赵晓龙 朱 剑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虹桥派出所、虹桥交警中队、市场监管虹桥分局、虹桥水利站、虹桥医院、物业公司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孙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谋划、督查指导、协调推进。
三、时间安排
2月中旬——6月底
四、重点任务
(一)十项整治攻坚行动
1.杆线、功能箱整治行动。围绕学校、医院、商业广场、农贸市场、公交站台“五周边”,对重点路段、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开展杆线、功能箱集中整治。制定全镇杆线管理办法,强化杆线管理执法,不放过1根零乱的缆线;深入排查,拆除、更新、规范、美化,多措并举对集镇所有功能箱进行拉网式整治。
牵头负责人:朱弘 封建强 刘欣
责任单位: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居)、各杆线(功能箱)单位
2.镇容环卫责任攻坚行动。深化推进集镇长效综合管理,对沿街商户不履行镇容环卫责任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环境卫生脏乱差、乱堆放、占道经营、车辆无序停放等问题进行查处,限期整改,对拒不履行镇容环卫责任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沿街店铺利用锥形桶、地锁等非法侵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加大对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管理、考核力度。
牵头负责人:朱弘 刘欣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居)、物业公司
3.垃圾桶整治行动。按照三分类设置摆放垃圾桶,喷涂分类标识和管护单位名称,推广设置脚踏式垃圾桶。建立常态巡查机制,垃圾桶一周一清洗,主要商业街区一天一清洗,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无盖垃圾桶。
牵头负责人:朱弘 刘欣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居)
4.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整治闯红灯、逆行、不主动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乱象。加大对外卖、快递等特殊车辆的管理力度,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清理“僵尸车”,加大对车辆乱停放行为的巡查和处罚力度,持续实施拖车处置。整治虹桥商业广场、邻里中心、各农贸市场以及小区内外车辆停放车头朝向不一、占道停车、以及小区出入口逆行等现象。整治虹桥大道、广福路、旭日路等道路两侧沿线商户门前车辆在未划线地方违章停放、占道停车等现象。加大重点时段对各农贸市场、医院、校园周边等重点交通道口的车辆疏导。依法加大对非标电动自行车销售的查处力度,对未上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进行查扣并依法管理,增加固定上牌点和流动上牌点,组织到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大型企业等点位提供集中上牌服务。持续推进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打造文明畅通交通秩序。
牵头负责人:李军
责任单位:虹桥交警中队、各村(居)、医院、学校、物业公司
5.小广告整治行动。在全镇范围内深化开展小广告整治行动,源头查处乱涂乱张贴行为。全面清除辖区内线杆灯杆、围挡墙体、楼道电梯、公厕内外的“牛皮癣”及私自占用绿化等空间设立的宣传广告,并做好长效管理。统一整治标准,确保清除干净或同色覆盖。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多措并举规范设置便民宣传栏。
牵头负责人:朱弘 刘欣 孙刚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各村(居)、物业公司
6.村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进村沿线环境,村部、实践所站周围环境,河道、乱搭乱建、杂物、旱厕、散坟等。加大交通道路两侧沿线、绿化带内、公共场所等垃圾清理力度,消除白色垃圾、烟头等环境顽疾。杜绝露天焚烧、乱抛秸秆和落叶现象。确保河塘有效治理,河道全面净化,河面、沟渠无垃圾漂浮物,无黑臭水体。
牵头负责人:朱弘 封建强 刘欣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居)、虹桥水利站
7.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动践行泰兴市民“新十不”公约。构建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优化快捷高效的审批环境,营造亲商安商的营商环境。深化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弘扬优良家风,深化拓展“新风新俗新市民”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美家美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家庭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中的积极作用。
牵头负责人:孙捷 孙刚 陈永华 宗志军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镇机关办局中心、镇妇联、各村(居)
8.基础设施完善攻坚行动。全面检修集镇区及各小区内道路沿线、公园、桥梁等节点的破损路面、路牙、窨井盖。解决公共厕所设施缺损、缺少无障碍设施、有异味等问题。解决镇区道路沿线和各小区内毁绿种菜问题,恢复公共绿地。按照“应划尽划”原则,推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及出店经营线的施划。
牵头负责人:朱弘 封建强 刘欣 李军
责任单位: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居)、虹桥交警中队
9.农贸市场整治行动。全面完善市场内消防设施,整治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整治市场内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划行归市,确保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确保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张挂镇容环卫责任状,镇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有效落实。无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杜绝售卖野生动物现象。设置明显禁烟标识,全面禁止非吸烟区吸烟现象。整治各种空中缆线,确保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禁止犬只进入农贸市场。
牵头负责人:朱弘 封建强 刘欣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居)、市场监管虹桥分局、物业公司
10.小餐饮店整治攻坚行动。排查全镇小餐饮店,统一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温馨提示。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张贴禁烟标识。加强执法检查,查处曝光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不主动提供公筷公勺等案例,倡导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牵头负责人:朱弘 刘欣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居)、市场监管虹桥分局
(二)三项提质增效行动
11.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在“水韵虹桥”公众号设立创建专栏,定期推送创建知识。编印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宣传折页,组织各村居广泛宣传。综合运用新媒体、微信群、大喇叭等方式,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结合政协“有事好商量”、志愿服务“进村入户”、文化惠民演出、全民阅读、走访慰问等活动,组织镇村干部走进群众家中,讲清创建的意义和好处,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牵头负责人:孙刚 宗雪松 陈永华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镇机关办局中心、各村(居)
12.公共厕所改造管护提升行动。持续做好对标巩固再提升,合理按规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抓实公厕长效管护,时刻保持清洁卫生。确保所有公厕达到创建标准。
牵头负责人:朱弘 封建强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村(居)
13.公益广告提质行动。各村居新增公益广告必须使用全市统一模板。严格落实公益广告审核责任和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在部分点位增设有虹桥特色的公益小品。省级文明村须在主要出入口或村部附近醒目位置设置公益景观小品。
牵头负责人:孙刚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各村(居)
(三)两项示范建设行动
1.实践所站示范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三百工程”,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积极发挥“六大平台”作用,常态化举办理论宣讲、文化文艺等活动,强化台账资料对标整理。定期举办道德讲堂,依托实践所站建好用好乡村“复兴少年宫”。推进“杏连心”服务群众工作法,落实“五必访五必到”工作机制,提高文明实践的知晓度、满意度。
牵头负责人:孙刚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各村(居)
2.文明道路示范建设行动。对照创建测评细则,加强对虹桥新城旭日路的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将其打造成为文明创建示范道路。以旭日路示范创建为抓手,辐射带动周边居民小区文明创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牵头负责人:封建强
责任单位: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虹福居
五、工作机制
1.领导督查机制。牵头党政负责人每周听取1次分管领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督办重点工作推进。分工村居党政负责人每周至少深入挂钩联系村居实地调研指导1次,协调解决文明城市创建有关难题,督办重点工作推进。
2.协调调度机制。镇创建办每周召开1次创建调度会,交流工作进度,通报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针对省市专项测评、双月测评、明查暗访交办事项,落实整改责任、时间和要求,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3.点位包保负责制。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逐级明确责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重点部门(单位)、村居、驻镇单位建立点位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网格化包保管理,实行点位长负责制,把责任细化到每个网格。
4.督办整改机制。镇创建办每周督查交办,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两次交办办结制度,两次交办整改不到位的,提交镇主要负责同志,并将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检查测评关键时段,实行一次交办制度。不定期通报一次交办整改率和二次交办未整改到位反面典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严格落实创建责任,严肃问责问效。
5.三色管理机制。每月由牵头单位会同镇创建办开展同类型点位专项督查,排名前20%的给予绿牌,通报表彰;排名60%-80%的给予黄牌,提醒注意,督查整改;排名后20%的给予红牌,通报批评,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验收销号。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牵头负责人和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研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细化方案,确定责任清单,强化工作举措。要安排精干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健全工作专班和工作制度,配强配足工作队伍,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压实责任。将文明创建任务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挂钩,督促广大干部自觉履行好创建职责。加强督查督导工作,严肃问责,坚持高态势,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3.加强宣传。镇创建办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及时宣传、报道我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设置高品位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公益小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