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决定在全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重点整治内容通知如下:
一、危化品使用〔安监办牵头〕
1.以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
二、冶金工贸〔安监办牵头〕
2.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作业、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车间、班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员。
三、城镇燃气〔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
3.重点整治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到位问题。年底前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4.重点整治“灶管阀”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年底前非居民用户全部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
四、既有建筑(自建房)和建筑施工〔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
5.排查整治既有建筑(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一栋一策” 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6月底前完成城镇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6.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消防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消防安全隐患。
五、交通运输和道路交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根思中队牵头〕
7.重点整治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突出近三年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伤亡、1起以上一次死亡2人以上、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同一规律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路段,以及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等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
8.重点整治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持续推进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和路口通视区整治行动,对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回头看”。
9.重点整治“两客一危”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推行“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化管理,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装货作业落实“五必查”,推动城镇公交按照规定落实发车前车辆安全例检、驾驶员行前测评。
六、消防〔消委办牵头〕
10.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开展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
七、景区景点和文娱项目〔为民服务中心牵头〕
11.重点整治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应急演练不落实等安全隐患。
八、学校实验室〔为民服务中心牵头〕
12.推动各类学校健全使用危化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化品储藏室安防建设,涉危化品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储存3个月以上。完善实验室危化品使用信息监管平台和危化品管理档案,实现实验室危化品备案、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实时动态全周期管理。开展学校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排查和风险辨识管控,全面消除学校危化品安全隐患。
九、特种设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堡分局牵头〕
13.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全面推进实施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十、危险废物〔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
14.重点整治危险废物企业违反“严管30条”(苏环办【2021】320号)要求、物料混合区和预处理区物料混合达到效用浓度、工艺中因摩擦产生静电、高温等物理作用以及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异常等问题。
十一、农机〔农业农村局牵头〕
15.重点整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检验等“两无一未”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农机烘干房用油用电用气等隐患问题。
十二、电力〔供电所牵头〕
16.重点整治管道上方占压、第三方施工以及高压线下超高树木、塑料大棚、第三方施工等隐患问题。
十三、商贸和加油站〔经济发展局牵头〕
17.重点整治再生产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证照不全、违规动火作业、电线私拉乱接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行为。
十四、卫生〔为民服务中心牵头〕
18.重点整治基层卫生院消防设施不齐全、不配套问题,12月底前,完成卫生院微型消防站建设。
以上14个重点行业领域和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水利工程和防汛防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由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基础上,优化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全镇各村(居)、单位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落实调度汇总机制,每季度末向镇安委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方案中的职责分工,根据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攻坚任务,拿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措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执法、督查检查,压茬滚动推进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安委办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要加大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强化曝光监督;镇纪委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