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64320165/2023-00019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虹桥镇 发文日期 2023-05-15
文 号 虹政发〔2023〕20号 时 效

2023年度虹桥镇(园区)“九小场所”及租赁房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5 10:25 信息来源:泰兴市虹桥镇 访问次数: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及租赁房屋的安全管理, 本着“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全面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能力,结合我镇(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对象

1.“九小场所”1)小商店: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2)小餐馆:就餐位在30座以下或就餐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3)小旅馆:床位数50张以下。4)小娱乐: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公共娱乐场所(如酒吧、茶社、棋牌室等)5)小美容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店等。6)小医院:(社区)卫生站()以及其他小诊所。7)小学校:非寄宿制的托班以及各类社会培训机构。8)小作坊:固定资产在200万以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9)小网吧:机位100台以下。

2.租赁房屋1)群租房: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房屋。2)出租房:出租住房供他人居住的房屋。3)群住房:指单位内部自建或由单位在外集体承租,供10人以上集体居住的房屋,包括借住房、单位集体宿舍、工地工棚等。

3.“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统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二、整治内容

1.安全疏散设施: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救生绳等逃生设施及器材配套齐全;严禁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用火用电用气:无违规动火、电线私拉乱接现象,大功率电器线路单独穿管保护。餐饮场所不得使用不合格灶管阀,严禁使用橡胶软管,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熄火保护装置。3.防火防烟分隔:相邻场所之间和楼梯间采取防火分隔,隔墙采用实体墙分隔,楼梯段及围护结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4.人员住宿:除小旅馆外,所有“三合一”场所达到“要么不经营、要么不住人”要求;外来流动人口按照规定“来有登记,去有注销”。5.消防设施和器材:内部装修不得影响破坏原有消防设施,所有场所每30平米配置1组灭火器;符合条件的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6.装修装饰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采用阻燃材料,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隔断。7.易燃易爆管理: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8.电动自行车安全: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室内,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飞线”充电。

三、整治措施

1.集中排摸登记。依托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微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对“九小场所”及租赁房屋开展全面排查登记,要根据排查登记情况,组织人员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逐幢逐户核查,对照人员底数、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现场检查,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全面准确掌握基础信息。

2.突出问题整改。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能改即改,核实销号,闭环管理。对达不到整改要求或难度较大的,采取联合行动集中攻坚。对拒不整改隐患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3.完善技防应用。推广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等科技手段应用;教育引导电动车集中停放并使用安全充电设施;鼓励安装火灾探测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动态监测、预警提示、智能分析和精准防范,推动火灾防控赋能升级。

4.提升应急能力。统筹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在人员相对集中、“九小场所”相对较多的区域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动等工作机制。政府专职消防队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实地演练,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解决重点区域防火间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

5.实施网格治理。在村(居)、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微网格员”,明晰管理的区域和责任,全面掌握情况,加强信息登记反馈,及时整改问题。派出所社区民警、辅警嵌入村(居)、企业的网格化管理,实行“网格”+“企格”+“警格”的联动联治、高效融合。

6.组建自治组织。探索建立“九小场所群众自治会”,制定“乡规民约”“厂规厂约”,推荐公信力强、威信度高的村民或户主、业主担任安全自治组织的领导和工作成员,形成自治管理架构,实行群防群治、共享共治。

7.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媒体等各类平台,面向社会群众、流动人口和企业职工适时推送安全风险防控的公众教育系列产品,提升安全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微网格员”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掌握必备安全常识和管理技能,熟练掌握安全智能监管平台风险网格系统操作应用。

8.选树典型标杆。各相关单位、各村(居)要切实重视典型的培养选树,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部达标的基础上,优中选优,选树一批现场整洁、管理规范的先进典型。大力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所有九小场所及租赁房屋借鉴学习,对标整改,推动专项行动共同提高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各村()开展拉网式逐家摸底,核对采集场所(单位)基础信息,准确录入平台,张贴“九小场所”安全标识牌。

2.自查自纠阶段(4月一5)。各村()和职能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和标准,逐家开展检查,形成隐患台帐清单,限定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并督促整改到位。

3.集中攻坚阶段(6)。消委办梳理汇总自查自纠情况,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组织各职能单位联合会商,制订整改攻坚方案,明确隐患清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扫除难点堵点问题。

4.验收评估阶段(7月份)。消委办成立验收评估组,检验整治成效,总结整治成果,固化典型经验,落实长效管理。

五、组织领导

1.领导架构:成立“九小场所”及租赁房屋整治领导小组,由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安监办、消委办、派出所和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消委办内。

2.职能划分:派出所负责统筹辖区内“九小场所”及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牵头基础排摸、完善建立基础资料,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突出抓好“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和“群租房”的整治,牵头做好小旅馆、小美容店的整治。消委办做好整治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经济发展局牵头做好小商店、小餐馆的整治。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牵头做好小学校、小娱乐、小网吧、小医院的整治。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新设市场主体安全准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未取得前置审批的单位,不予登记、注册并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社区)负责抓好本辖区内场所的整治。

六、整治要求

1.拧紧责任链条。各职能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有计划对重点单位、不放心点位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行业单位全面自查自纠;要将“九小场所”整治活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督促、同检查,实质性推动工作。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排摸登记、日常检查、问题整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固化推进机制。建立5项工作机制:一是动态摸排机制,及时在全域安全联动指挥平台上更新“九小场所”信息;二是定期调度机制,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三是会商会办机制,对难点问题,消委办组织联合会商、交办整改;四是通报约谈机制,编印工作简报,报道实时动态,通报典型问题,推广经验做法;五是领导挂钩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党政负责人直接参与、直达现场、挂钩化解。

3.加强考核监督。制定村(居)“微网格员”考核实施办法,量化细化村(居)、企业和“微网格员”的工作指标,科学实施绩效评定,将考核结果与村(居)的综治考核挂钩,与“微网格员”的个人奖补挂钩。对弄虚作假、措施不力及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并重点督办。对整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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