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政发〔2023〕15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镇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集镇建设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建设品位,推动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型集镇”为引领,全面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建立权责明晰、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集镇建设管理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工作目标。通过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到2026年,基本形成“效率高、管理顺、机制全”的集镇建设管理体系;集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镇容秩序规范有序,集镇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创成集镇建设管理示范社区1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镇级规划编制。在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基础上,科学制定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详细规划,加快编制供水、排水、管线、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加强集镇重点街道的公共空间、交通组织以及建筑尺度、街墙界面、材质色彩等方面研究,并开展相关专项设计,营造舒适、便捷、卫生、优美的空间环境。
2.规范集镇镇容秩序。建立集镇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集镇规划区范围“八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集镇秩序,净化美化镇容镇貌 。一是整治生活垃圾。加强集镇环卫保洁力量,增加环卫保洁次数,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彻底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二是整治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要求,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物、垃圾、漂浮物等,做到水面清洁、岸坡整洁;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疏通水系,有效解决河道“黑堵臭”问题。三是整治乱搭乱建。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乱搭乱建行为;重点整治集镇建成区主干道两侧违法建设,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查处,减少违建现象。四是整治户外广告。规范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清理违章户外广告,拆除影响安全和影响镇容镇貌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逐步达到美化、亮化的效果。五是整治各类杆线。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无乱拉乱接、乱垂乱挂现象;保持杆线完好、安全,及时清除废弃杆路、线缆等设施。六是整治道路秩序。坚持疏堵结合、分类管理,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秩序,减少对交通和镇容镇貌的影响。七是整治交通秩序。规范车辆管理停放,划定车辆停车线,机动车要在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非机动车要按规定位置停放整齐,严禁在主街道乱停乱放,不得影响正常交通和行人通行。八是整治背后街巷。突出抓好路面坑洼破损、绿化缺株断档,广告乱贴乱涂、随意晾晒、环境卫生不整洁等问题整改,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3.完善集镇公共基础设施。加大集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和专业管护队伍,妥善解决道路交通、环卫、排水、停车泊位等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弱项。强化道路保养维护,做到道路平整、无破损,人行道板无松动、残缺,路牙连续、完好;井盖无缺失、树池无凸起、残缺;绿化无缺株、少株,无侵占绿化现象;路灯照明设施功能良好,无破损、歪斜、缺失。加强管网修复养护,确保集镇建成区范围内雨水、污水管道畅通。规范环卫设施管理,合理布局公厕、垃圾分类收集等设施,及时修复更新破损设施。完善交通设施,配置完整的交通信号灯、标志线等交通管理设施以及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规范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临时停车点;合理设置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智能抓拍设施、违停车辆自动抓拍系统和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设施。加强入河排口管理,对集镇建成区河道入河排口进行全面排查溯源,按照要求规范设置标志牌。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根据《泰兴市惠民生鲜市场改造建设与管理规范》基本要求,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做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分区明确、管理规范,实现经营有序、食品安全、环境整洁。
4.提升集镇建设管理水平。以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集镇建设管理水平,改善集镇人居环境。严格执行规划建设许可制度,集镇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建设必须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批准内容进行施工。加强房屋与公共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规范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有效减少影响和破坏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集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纳管排水户排水行为,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常态化整治建筑材料零乱堆放等行为;强化工地扬尘监管,推进绿色施工。按照标牌设置标准,规范路铭牌、街牌、门牌等标牌设置。
5.开展集镇示范街区创建。以“提高标准、示范引领、打造精品、形成特色”为总体要求,以“整洁、美观、有序、和谐、舒适”为基本标准,开展集镇建设管理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对照《集镇“示范一条街(区)”创建考核测评细则》,选择优势明显的社区开展创建工作,街道长度一般不少于500米,社区面积不少于8公顷。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集镇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镇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党政办、建设和生态管理局、创建办、公安交警、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水利站、消委办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建设和生态局内,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推动集镇建设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做好督查监管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集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定期会商问题、调度工作、部署任务。要坚决扛起集镇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制定2023-2026年集镇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和年度集镇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持续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确保集镇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督查激励。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对集镇建设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月随机抽查通报,每季度集中督查;创建办根据《泰兴市文明城市创建长效管理测评办法》(泰政办发〔2021〕62号)文件要求,对集镇文明城市创建进行月度测评和常态考评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分组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采用查阅资料与查看现场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