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江苏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发展指导意见》(苏体青〔2022〕1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泰兴市体育学校。泰兴市体育学校是我市唯一全日制体育类义务教育学校,是我市业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的基地,也是我市竞技体育对外展示的一个窗口。为切实保障体育学校办学质量,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决定2023年秋学期招生办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概况
泰兴市体育学校由市教育局和市文体广旅局共同管理,设立小学部与初中部,在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泰师分校)加挂“泰兴市体育学校”牌子。鼓楼小学教育集团(鼓楼分校)承担小学运动员的文化教学、日常管理等工作;实验初中教育集团承担初中运动员文化学习、日常管理等工作;市文体广旅游局负责专职训练、管理。体育学校实行“三集中”(训练集中、学习集中、食宿集中)管理模式,注重运动员文化学习,确保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同步提升。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对象
1.项目:田径、女子排球
2.对象:全市3-8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三、招生计划
泰兴市体育学校拟招总人数控制在120人以内,小学3个年级(4-6年级)、初中3个年级(7-9年级),每个年级拟控制在20人。
四、录取方法
(一)初选方式
1.实地选拔:选派经验丰富的教练员,到各中小学校实地考查选拔。
2.竞赛选拔:在泰兴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3.学校推荐:各学校推荐具有一定体育特长的学生。
4.家长自荐:泰兴市体育学校常年设立招生处,明确项目生源标准,家长根据孩子体育特长自荐参加测试。
(二)录取方法
每年7月中旬对初选的适龄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试训,期间对所有学生进行身体素质和文化成绩测试,经考核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试训期间学生食宿费用由市文体广旅局承担。
五、相关政策
1.体育学校初中阶段身体条件及运动成绩优秀的运动员,可输送到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或省级以上专业队培养。
2.体育学校初中升高中学生需参加泰州市统一中考,执行当年泰州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有关规定。对符合当年泰招委印发的《泰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条件的学生,可参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依据当年泰招委文件录取。
六、其他
1.本通知招生办法只适用于泰兴市体育学校常设项目招生。
2.本通知解释权属泰兴市教育局、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