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64/2023-00010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新街镇 发文日期 2023-05-17
文 号 时 效

新街镇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三年(2023-2025)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7 17:43 信息来源:泰兴市新街镇 访问次数: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泰州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泰政办发〔2022〕48号)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建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将农村安全隐患房屋整治纳入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范围,明确任务、细化举措,通过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提前征收、增减挂钩、拆除等措施,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我镇共有1980年前及81到2000年老旧农房525户,其中1980年前房屋A、B级143户,C级农房201户,D级农房130户;1981-2000年老旧农房1户。按照市局部署计划三年内完成全部住房条件改善,其中2023年完成农村住房条件改善200户,2024年完成住房改善203户,2025年完成住房改善122户。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引导农户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2023年3月底前)。专题部署全镇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镇成立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工作专班,设立专项工作组,抽调专职人员,各村要落实专人,明确工作职责。

2.调查摸底(2023年4月15日前)。按照《新街镇1980年前及81到2000年老旧农房核查表》,各村进一步摸清房屋现状、农民意愿、现实需求。

3.制定方案(2023年4月21日前)。按照农村住房条件改 善工作要求,明确农房改善(整治)方式、开工时间、完成时 间等,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填写《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农户清册》,于4月21日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4.组织实施(2023年9月底前)。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各村要扎实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对老旧“空关房”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探索由村集体进行收购、承租并盘活,改造成民宿、农家乐。对摸底排查为C、D级的1980年前老旧农房,委托专业机构于4月底前完成鉴定,对鉴定为A、B级的,通过维修等方式改善居住条件;对鉴定为C、D 级的,通过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提前征收、增减挂钩、拆除等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6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工作,9月底前,完成1980年前老旧农房改善工作。

5.乡镇自检(2023年10月底前)。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及台账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其中:6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房屋整治检查验收;10月底前,完成1980年前老旧农房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按照《农户清册》中的整治措施,重点核查改善(整治)户与上报户是否一致,维修、翻建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前中后照片是否一致;采用选址新建、退出宅基地、拆除等方式的,老旧房屋是否拆除到位等内容。

6.市级核查(2023年11月底前)。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 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我镇改善(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改善(整治)的质量、“一户一档”台账材料的完整、准确、全面等。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推进。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对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定期分析研判、加强序时调度,分类指导强推进。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扛起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年度计划任务,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同时加强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投入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安全隐患房屋整治任务。

2.实施项目奖补。为有力推动农房改善工作,充分调动各村各积极性,市镇两级通过资金统筹,设立项目奖补政策用于支持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具体包括供排水、小型水利、电、路、气、通信、绿化、广播电视、粪污处理、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和党群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农贸商业、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各村要按期完成农房改善年度任务和工程项目实施,同时做好改善台账和项目资料收集和归档,否则不予奖补。奖补项目以村为申报主体,经镇政府统筹后予以实施。

3.强化督查指导。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实行“农村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周报制度,“1980年前老旧农房改善”月报制度。各村要及时上报改善(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各部门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4.严格考核奖评。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工作是2023年度村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改善(整治)工作任务和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未按时报送进度和相关材料或报送的档案资料不齐全的,纳入月度考评和年底大百分赛考核内容。

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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