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28/2023-00004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6-27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城管局2023年中高考期间保障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3-06-27 14:52 信息来源:泰兴市城管局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中高考期间市容保障工作、为广大考生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的考试环境,依据泰兴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要求,依据我局工作职能,特制定此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保障中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目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切实维护高考秩序和稳定。

二、应急机构组成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军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肖 波 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 竹 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严宏鑫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具体负责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组 员:张 虎、谢 毅、沈 康、周 峰

下设应急值班室(大队办公室) 电话:87600283

(二)工作机构

应急处置第一小组:

组 长:张 虎 市容环卫执法一中队中队长

人员组成:市容环卫执法一中队全体人员

应急处置第二小组:

组 长:谢 毅 市容环卫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人员组成:市容环卫执法二中队全体人员

应急处置第三小组:

组 长:沈 康 市容环卫执法三中队中队长 人员组成:市容环卫执法三中队全体人员

应急处置第四小组:

组 长:周 峰 机动中队中队长

人员组成:机动中队全体人员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和局下达的紧急任务,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不断完善应急总体预案;做好城区并指导黄桥镇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挥和协调大队人员参加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协助上级机关调查和处理较大和重大责任事故。

3.维护好泰兴中学、市一高、市三高等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的经营秩序和卫生保洁工作,整治各类车辆乱停乱放,为高考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协助环保部门做好露天广场舞、城区建筑施工工地的噪音监管工作。

三、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1.及时了解市招考指挥部的高考保障要求,为服务高考提供信息保障。

2.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定点值勤人员在尽力采取稳控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大队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大队第一时间派人员到现场对突发事件事态发展进行有效控制,并根据自身职能做好群众的劝导和疏散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3.及时与高考保障的其他部门沟通和协调,出现突发事件后积极出谋划策,提出切实可行的事件处置方案。

4.执法大队各应急处置小组全体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应急领导小组抽调力量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四、时间安排

本预案执行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6月17日。


泰兴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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