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213/2023-00008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7-04
文 号 时 效

全面践行“三坚三守” 推进泰兴市会计诚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3-07-04 15:57 信息来源:泰兴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为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全国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人员承担着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等重要职责。此次制定的规范,将新时代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总结提炼为三条核心表述,即“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三条要求逻辑清晰、层层递进:第一条“坚持诚信,守法奉公”是对会计人员的自律要求;第二条“坚持准则,守责敬业”是对会计人员的履职要求;第三条“坚持学习,守正创新”是对会计人员的发展要求。

《规范》的制定,有利于引导和约束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树立良好职业信息,维护会计行业声誉。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广大会计人员应当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规范》内容,将《规范》落实到具体会计工作中,使其成为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

二、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斗争,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三、坚持学习,守正创新。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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