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因素显著增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五一”节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五一”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五一”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
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村(居)、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宣堡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安全检查,加大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各村(居)、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输电线路、旅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农业生产及设施、燃气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风险排查防范,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以及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突出商场、宾馆、文化娱乐、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业主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一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和防控措施。安监办、消委办、派出所、市场监管、建设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排除设备隐患,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要针对季节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
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深基坑、脚手架等施工坍塌事故。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强化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要根据季节特点,针对极端灾害性天气,落实防风、防雷、防暴雨、防静电、防高温等措施,严禁违章冒险作业,确保汛期和夏季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三、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五一”期间,各村(居)、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加强公众应急知识宣传,广泛开展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