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64/2022-00038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新街镇 发文日期 2022-05-31
文 号 新政发〔2022〕17号 时 效

新街镇2022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5-31 19:34 信息来源:泰兴市新街镇 访问次数:

各村,各局、办、中心,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积极引导秸秆综合利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全面推广秸秆离田利用和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秸秆焚烧、乱抛隐患得到彻底根除,确保做到“3100%5个不”,即:100%禁烧、100%禁抛、100%综合利用,不被卫星遥感监测、不被蓝天卫士抓拍、不被上级督查巡查发现、不被上级通报批评、不被上级问责处理。

二、工作措施

1.广泛深入宣传。广泛开展秸秆“双禁”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镇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宣传车以及巡查人员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各村要悬挂横幅,发放《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和乱抛乱扔秸秆的公开信》,开通村广播全天候宣传,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相关村规民约,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具体处罚条款宣传到每家每户。镇村干部逐户登门宣传,与农户签订承诺书,在全镇形成秸秆“双禁”的浓厚氛围。

2.推进秸秆还田。推广8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的秸秆还田机等适用农机具,有条件的可以购买打捆机,确保收割、还田等机具充分作业。保障收割机械与耕翻机械相配套,杜绝低马力机械进田收割作业,提升机械化作业组织程度,大力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所有收割机具必须加装粉碎装置,秸秆粉碎长度不超过10公分,实行低茬作业,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5公分,重点关注高垛田秸秆还田,统一使用机械收割。

3.坚持即收即清。做到秸秆处置一手清,对可以还田的田块,以还田为主,原则上所有田块必须统一耕翻,做到随收、随捆、随运、随耕,当天收割当天耕翻;对十边隙地和高田种植的油菜、蚕豆、豌豆等无法还田的秸秆,以收集为主。结合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每200亩左右合理确定一个临时秸秆集中堆放点,动员和组织村民将当天产生的秸秆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及时组织清运处理。对乱抛的秸秆,特别是沿河秸秆,村组应及时组织清运,确保田头沟渠边无乱抛秸秆。对进入村庄的秸秆确需利用的,须做到整齐隐蔽堆放。严禁扒坡种植,采取有效措施,绿化美化中沟河坡。

4.强化离田利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拓秸秆能源化、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等五化利用途径,建立健全秸秆收贮利用体系,全面推进秸秆离田利用。培育秸秆收储经纪人,大力推广合作服务村企结合劳务外包等新型收储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购置田间打捆设备,推广秸秆直接打捆离田等模式,着力解决秸秆收、贮、运最后一公里难题。

5.落实应急措施。镇成立督查巡查组,村根据区域大小建立秸秆清运队、机耕服务队、督查巡查队、应急处置队四支队伍,按照“定责任、定区域、定标准”的要求落实看护人,强化对镇与镇交界、村与村交界、组与组交界、高速公路沿线、省县道周边、河道沿线、大棚周边等重点区域防控。及时扑灭焚烧火点,及时翻耕焦土,及时打捞辖区河道内秸秆,切实防止水体污染事件发生。秸秆双禁期间,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不得出现垃圾积存现象,严禁焚烧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一经发现视同焚烧秸秆处理,加强对秸秆临时堆放点的管理,杜绝秸秆与垃圾混合堆放现象。

6.严惩第一把火。严肃处罚各层各级发现的第一把火,严格执行四个当天制度(当天立案处罚、当天通报曝光、当天处置黑斑、当天追责问效),依法依规追究焚烧当事人责任,该实施经济处罚的要及时处罚到位。不仅要重视大田的第一把火,农户家前屋后的第一把火也要严惩重罚;对消极怠工、隐瞒不报的督查巡查人员须及时撤换、严肃追责。

三、健全组织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镇建立秸秆“双禁”工作领导小组,由陈荣军同志任组长,吴洋、陈海明、张峰同志任副组长,张峰同志牵头负责全镇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检查、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2个工作组。一是巡查考核组负责不间断的督查、巡查,对发现的焚烧点及乱抛乱扔现象如实记载并及时通报,列入考核。二是视频监控组。负责全镇域内蓝天卫士对各村的实时监控。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切块包干的要求,将秸秆“双禁”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村干部,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巡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焚烧、乱抛秸秆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予以通报。镇党委、政府将秸秆“双禁”工作列入效能监察内容,对秸秆“双禁”工作不力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建立党政负责人联系片、挂钩村,镇干包村的包保联络体系,联系片负责人组织包村镇干组成巡查小组,实行不间断督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建立秸秆“双禁”日报告制度镇督查考核组必须如实记载督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着火点和乱抛秸秆情况,每天上午八点半前将前日督查巡查表报送镇农业农村局,作为情况通报和对村考核的依据。

四、严格考核奖惩

1.实行专项考核

1)抓好宣传发动(8分)。各村必须以组召开村民会议,统一思想,签订秸秆“双禁”承诺书、悬挂秸秆“双禁”宣传横幅2条以上,秸秆“双禁”农户知晓率达100%。见一户未签承诺书的扣0.3分,未悬挂横幅的扣1分。

2)包干责任落实(8分)。必须做到“三落实”:一是落实村干部的包保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实行分组负责,明确工作要求,签订工作责任状(报镇农村工作局备案)。二是组织应急小分队,佩戴秸秆“双禁”督查员袖章,包保到田块地域,做到见火就灭,见抛就止。三是落实扑火用具。全体村干部未签订工作责任状的有一例扣1分,未落实应急小分队的有一个组扣2分,未佩戴红袖章的见一人次扣0.2分,禁烧禁抛过程中发现一例无扑火工具的扣1分,有一人次电话关机的扣0.5分。

3)推广秸秆粉碎还田(10分)。做到秸秆处置“一手清”,对可以实现秸秆还田的田块,以全量还田为主,原则上所有田块必须做到统一耕翻,做到随收、随捆、随运、随耕,当天收割当天耕翻。强化收割机械的管理,引导和控制本地及外来作业机械实行低茬收割和使用秸秆粉碎装置,指导农户搞好秸秆还田,禁止收乱草。未低茬收割的见一亩扣1分,未加秸秆粉碎装置收乱草的见一个坂块扣2分。

4)集中堆放处置(8分)。对进入村庄的秸秆确需利用的,须做到集中整齐隐蔽堆放。有一户随意在田间地头堆放秸秆的扣1分。大力推广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等多种技术成果和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严禁扒坡种植,采取有效措施,收回中沟河坡,进行绿化、美化。鼓励村将旱田和十边隙地流转进行特色农产品的种植,减轻今后秸秆“双禁”工作的压力。有一处秸秆下河的扣2分,见一处乱抛秸秆的扣1分。

5)禁烧禁抛工作成效(66分)。确保不冒一处烟,不着一把火,不乱抛一处草。见一个着火点扣5分,单个板块焚烧扣10分,连片100平方米的焚烧本项不得分。“三网”树木烧焦一棵扣0.5分,景观绿化烧焦每米扣0.5分,见一个烧焦的板块未耕翻的扣1分。被镇、市蓝天卫士拍摄到的见一次分别扣3分、5分,被泰兴、泰州、省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有一例分别扣10分、15分、20分。对向1236912345及市长信箱等举报的焚烧、乱抛秸秆的举报件,要高度重视,立即处置,45分钟内将处置情况反馈给镇农业农村局、答复当事人并上报处理结果。10分钟内未到现场处置的,并未反馈上报信息的,见一例扣5分。427日起,乱抛秸秆未清除的,视作着火点考核,见一处乱抛现象未清除的扣2分。凡是焚烧或乱抛秸秆的种植户,一律不得享受秸秆还田补助。严禁在省道、县道、村主干道打谷晒粮晒草,见一处扣1分。

2.明确奖惩措施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因采取措施不及时造成较大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通报全镇。

(1)对镇巡查发现焚烧第一把火、着火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给予村党组织书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直接包干责任区域的村干部实行降职、降级处理。

2)被泰兴督查发现焚烧第一把火,着火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给予村党组织书记降职或降级处理,对直接包干责任区域的村干部就地免职。被市督查组、蓝天卫士、第三方核查单位或群众举报乱抛秸秆的,约谈村党组织书记和相关责任人。凡被泰兴及以上发现乱抛或焚记及分工区域的直接责任人一律就地免职。分工到村机关干部在有关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4)对“双禁”专项工作考核低于85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农业农村单项奖及综合奖评先资格。

五、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1.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完成年度新建改造户厕、整改提升户厕和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目标任务。推进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户厕粪污接管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加强对已改户厕管理维护,指导群众正确使用并自觉维护户厕卫生。新建提升农村公共厕所,建立管护制度,落实保洁人员。

2.统筹治理农村水环境。加快推进镇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加大矛盾协调力度,完成本年度镇村生活污水工程项目。构建完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和管护机制,稳步提升生活污水治理率。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加快推进河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维机制。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监测、排查和治理工作,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序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因地制宜开展“撤桶并点”行动,逐步撤除散放垃圾收集桶,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池。推进“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就地就近消纳。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居家监测户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防疫要求收集处置。加强对秸秆临时堆放点的管理,杜绝秸秆与垃圾混合堆放现象。

4.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探索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提高废旧农膜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能力。

5.提升村容村貌。推进农村绿化美化,逐步改造老旧农房、拆除断垣残壁,深入开展示范庄台和美丽庭院建设,完成年度美丽宜居示范庄台建设目标,确保40%的庄台达到整洁提升示范庄台标准、30%的农户庭院达到市“美丽庭院”创建标准。

6.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探索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方式,常态化推行“六位一体”综合管护。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完善月度暗访、季度明查等防反弹回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整治、长效管护、长效考核”机制。

7.充分发挥村民群众主体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引导村民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充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签订“美丽约定”,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附件:

1.新街镇2022年夏季秸秆“双禁”分工联系村明细表

2.新街镇 2022年夏季秸秆“双禁”考核表

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2022427

附件1


附件2

新街镇 村2022年夏季秸秆“双禁”考核表


2022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宣传发动

责任落实

秸秆粉碎还田

集中堆放处置

秸秆“双禁”工作成效


总分

8

8

10

8

66


扣分原因







扣分制







评定分







得分

考核人员签字:


村支书确认签字:


备注:宣传发动(未制定秸秆“双禁”村规民约的扣1分,《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和乱抛乱扔秸秆的公开信》见一户未发放扣0.2分,以农户签收单和走访抽查为依据,未悬挂横幅的扣0.5分。农户未签承诺书的,每一户扣0.1分)

责任落实(全体村干部未签订工作责任状的有一例扣1分,未落实应急小分队的有一个组扣2分,未佩戴红袖章的见一人次扣0.2分

禁烧禁抛过程中发现一例无扑火工具的扣1分,有一人次电话关机的扣0.5分)

秸秆粉碎还田(未低茬收割的见一亩扣1分,未加秸秆粉碎装置收乱草的见一个坂块扣2分)

 集中堆放处置(见一处秸秆下河的扣2分。见一处乱抛秸秆的扣1分)

秸秆“双禁”工作成效(见一个着火点扣5分,单个板块焚烧扣10分,连片100平方米的焚烧本项不得分,“三网”树木烧焦一棵

扣0.5分,景观绿化烧焦每米扣0.5分,见一个烧焦的板块未耕翻的扣1分,被镇、市蓝天卫士拍摄到的见一次分别扣3分、5分,被泰兴

泰州、省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有一例分别扣10分、15分、20分。对向12369、12345及市长信箱等举报的焚烧、乱抛秸秆的举报件,

要高度重视,立即处置,45分钟内将处置情况反馈给镇农业农村局、答复当事人并上报处理结果。10分钟内未到现场处置并反馈上报的,见一例扣5分。4月27日起,乱抛秸秆未清除的,视作着火点考核,见一处乱抛现象未清除的扣2分。严禁在省道、县道、村主干道打谷晒粮晒草,见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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