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64320165/2022-00057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虹桥镇 发文日期 2022-02-12
文 号 虹委发〔2022〕3号 时 效

关于调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2 16:05 信息来源:泰兴市虹桥镇 访问次数:

机关各办、局、中心,各村(居)、有关驻镇单位:

为切实加强河道管护与保养,提高河道管理水平,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决定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成文蔚 虹桥镇党委书记、虹桥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肖强华 虹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虹桥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褚新华 虹桥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曹晓静 虹桥镇党委副书记

    李 东 虹桥镇副镇长、虹桥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燕东峰 虹桥镇副镇长、虹桥镇党政办主任

    朱 弘 虹桥镇副镇长

    朱亚明 虹桥镇纪委书记

    徐 华 虹桥镇副镇长

    常 如 虹桥镇副镇长

    丁 萌 虹桥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刘 欣 虹桥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孙 刚 虹桥镇党委宣传委员

    张 涛 虹桥镇党委政法委员

    苏文龙 虹桥镇党委统战委员(主持经发局工作)

    宗雪松 虹桥镇经济发展局局长

    顾巧娣 虹桥镇党群工作局局长

    万 灵 虹桥镇财政局局长

    陈永华 虹桥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 员:蒋建全 虹桥镇副镇长,镇派出所所长

    张红梅 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负责日常工作)

    李忠平 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大红 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永平 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焦兴国 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显怀 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顾美凤 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陈章美 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朱晓明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朱福友 镇财政局副局长

    李龙海 镇人大(政协)秘书

    徐益红 镇妇联主席兼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 鸣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科长

    吴爱国 镇水利站站长

    李 斌 镇司法所所长

    张 邈 市国资和基层财政服务中心虹桥分中心副主任

    羊 芹 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明余 党政办工作人员

    张 兵 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严 震 园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部副部长

    戴海祥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二中队中队长

    范公鹏 镇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印春国 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河长制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虹桥镇水利站,实行集中办公,朱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红梅、王大红、曹鸣、李忠平、吴爱国等5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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