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33/2021-00055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12-01
文 号 时 效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筑施工脚手架暨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11:02 信息来源:泰兴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强化全市建筑施工脚手架、高处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泰兴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脚手架暨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纳入监管范围的涉及脚手架暨高处作业的在建建筑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

1.方案编审程序

1)方案编制的内容是否全面,审核、审批是否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脚手架专项方案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2)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明确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监管要点。

2.脚手架搭设企业资质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检查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

(2)脚手架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脚手架搭设及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管理

1)检查钢管、扣件、安全帽、安全带等材料进场的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抽样复试报告;

(2)脚手架搭设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3)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规范要求在脚手架各阶段搭设完成后,对脚手架材质、现场搭设情况组织检查与验收,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4)抽查脚手架工程实体搭设情况,是否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标准要求。

4.高处作业行为管理

1)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2)洞口临边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安全防护,安全防护是否定型化、工具化;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对洞口临边防护情况组织检查与验收,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3)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是否按照要求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平台搭设完成后,施工、监理单位是否都组织检查验收,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三、整治时间

自查阶段(即日起—8月15日):各涉及脚手架工程及高处作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落实措施及时予以整改。

检查阶段(8月15日—8月30日):泰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将对全市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涉及脚手架使用及高处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四、整治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组织脚手架工程及高处作业的专项整治自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治理,确保整改到位。

2.市住建局将依法严肃处理现场高处作业及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的施工、监理企业及责任人。

3.各相关单位须在检查阶段开始前将自查自纠情况经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书面报送泰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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