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珊瑚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村(居)、局(办、中心):
为进一步明确机构改革“三整合”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市委编办 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调整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泰编办发〔2021〕46号)要求,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珊瑚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按照清单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22日
珊瑚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泰州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法律法规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各村(居)、局(办、中心)工作职能范围,现将调整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如下:
一、安委办
职责内容: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指挥中心,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实施方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镇党政负责人、局(办、中心)、村(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党政办公室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提醒督促党委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本镇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督促党政负责人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内容;负责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之中,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局(办、中心)办公用房、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应该承担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责内容:承担安委会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相关局(办、中心)和各村(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危化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全域风险辨识管控要求,落实常态化巡查检查;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以及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以及协调受灾后“惠民保险”救助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
职责内容:
1、指导全镇工业和重点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在工业和重点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将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为项目核准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2、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督促工业和重点行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3、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加强管线附近动土施工、深耕种植、蓄水养殖等安全管理;负责商业场所、加油站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协助负责电力安全,开展安全宣传以及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负责领域风险点位动态巡查管理;负责行业领域内风险点位的动态管理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五、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职责内容:
1、负责全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镇燃气和管辖范围内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和安全文明工地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考核管理。
2、负责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网安全监管,突出餐饮场所以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推进气体泄露报警仪器安装,加强与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以及污水处理厂工作协调,定期开展管道巡查检查,做好管道施工安全监管。
3、负责全镇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因环保灾情有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发展趋势。
4、负责全镇道路安全监督管理,包括道路、桥梁等问题隐患的排查、修复或重建等,对隐患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加装安全警示桩等工作。
5、负责苗圃、绿化等防火,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治到位,及时清零枯枝落叶等,消除风险。
6、负责行业领域内风险点位的动态管理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六、农业农村局
职责内容:负责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全镇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负责农药使用环节中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指导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道路外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农业机械交通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粮库、粮油加工以及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行业领域内风险点位的动态管理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七、党群工作局
职责内容:
1、负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党政负责人、局办负责人、村(居)负责人开展学习活动。
2、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0523”班组创建。极参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技术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负责维护女职工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督促有关部门消除和减少影响女职工安全的事故隐患。
3、负责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对全镇宗教场所开展排查整治,督促进行问题整改,加强对其它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内风险点位的动态管理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八、为民服务中心
职责内容:
1、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指导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协调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镇政府组织对校园安全事故进行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行业领域内风险点位的动态管理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2、负责文化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底数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排查整治场所内安全隐患等;负责指导辖区内卫生院、村(居)卫生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风险点位的动态管理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4、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和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会同有关单位、科室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科室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民工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工作。
九、政法和社会管理局
职责内容:
1、负责敬老院等各类民政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管理风险点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调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善后工作。
2、负责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矛盾,做好群众关于安全工作的上访、举报等,对发现的安全线索进行会商处理,把安全工作纳入社会化管理,作为综合指挥中心的重要内容,提升安全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
十、司法所
职责内容: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六五” 普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处理安全生产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指导系统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纪委
职责内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村(居)、局(办、中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财政局
职责内容: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并提供资金支持;负责编制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费用;研究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镇安委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珊瑚组
职责内容: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勘查、非法取土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因非法开采而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隐患;负责全镇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涉及自然资源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倒查和责任追究。
十四、派出所
职责内容: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打击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施救和调查处理;负责对烟花爆竹“四私”行为的检查和打击;负责组织全镇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对列入重点监控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治理情况实施跟踪监督;负责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做好高层住宅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三合一”、门面房、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行业领域内风险点位的动态管理;配合做好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五、广陵交警中队
职责内容:负责指导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驾驶员考试、定期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查处交通违章,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对非法流动加油站点的常态化排查整治,协调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村居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进行取缔。
十六、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桥分局珊瑚组
职责内容:依法对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特殊行业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前置行政许可和有关行业法律法规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市场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对商品交易市场实施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行业领域内风险点位的动态管理。
十七、水利站
职责内容: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河道堤防、泵站、渠道等水利设施进行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各村(居)做好堤坝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防汛、抗旱的安全管理工作;查处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借用河道以及河坡等违法行为;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风险点位的动态管理。
十八、供电所
职责内容:负责供电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实施“平安电力”各项工作;负责电力安全的业务培训、考核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输变电、转供电建设施工、高低压杆、线等安全监管工作,在相应位置设置禁止垂钓、禁止放风筝等警示标识,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危险行为;负责对行业领域内的风险点位开展动态管理;负责自然灾害情况下的电力安全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十九、村(居)
职责内容: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安全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各级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用电、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负责小微企业(个体户)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等;负责对辖区内的风险点位开展动态管理;负责辖区内的恶劣天气提醒和应急救援处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