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870/2021-00043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广陵镇 发文日期 2021-11-26
文 号 时 效

关于印发《广陵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16:43 信息来源:泰兴市广陵镇 访问次数:

各村(居),镇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广陵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陵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广陵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20〕80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全面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尽早实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并管护到位。

二、实施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0月至11月)

全面摸清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家底,制定我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方案,编制镇、村两级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设施清单、管护内容和管护责任单位等。

2.完善机制阶段(2021年11月至12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制定我镇各行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方案,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并加强对村(居)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3.全面落实机制阶段(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按照上级政府要求及各行业管护体制机制和管护清单内容,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明确管护责任、管护内容,实现管护全覆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和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4.推行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结合省、市试点经验做法,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明确设施类别、工作路径和时间表。通过统一城乡管护机构、统一经费保障、统一标准制定等方式,基本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5.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30年12月)

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进行提升总结,做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全覆盖,全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健全。

三、任务分工

(一)镇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不定期召开改革会议,及时收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市发改委及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单位对接相关事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活动,提高改革工作水平。

(二)镇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各村(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资金。

(三)镇级其他职能单位和部门按照改革任务清单内容,主动对接镇农业农村局,明确改革具体内容,深入各村(居)开展调研工作,制定各条线管护清单,对接上级行政主管单位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管护办法,指导各村(居)建立健全具体管护体制机制,推动改革工作。

(四)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管护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思路和分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对重要问题及时解决并加强指导工作;各职能单位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各村(居)指导工作;各村(居)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衔接、协调推进。

2.加快推进实施。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村(居)、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每项工作的最后时限要求,超前谋划。统筹安排,按时保质完成有关工作。

3.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纳入镇综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改革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效落实,保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运行。

5.开展宣传引导。各村(居)要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通过让农民群众说身边的事、讲自己的美好家园等形式,提升广大群众的认知和接受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和接受“村级公益事业需村民共同出力出费”“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设自己管护”等道理,引导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1.广陵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名单

2.广陵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


附件1

广陵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党群工作局、财政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为民服务中心、水利站、供电所、供水站、林业站、各村(居)、广陵镇各类学校、广陵卫生院、宁界卫生院、驻镇通信类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江苏有线、铁塔公司)


附件2:





广陵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

序号

类别

公共基础设施名称

管护内容

主体责任单位

监管责任单位

1

交通运输类

农村公路

1.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梁和隧道等管理和养护;

2.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停车亭、客运站等运输设施以及停车区、驿站等服务设施)、绿化等管理和养护;

3.农村公路防灾与突发事件处置、养护安全作业等管护工作。

各村(居)

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

农村水利

农村河道

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加强河道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加大河道长效管护力度。

各村(居)

水利站

供水站

农村供水

加强农村供水水厂、水源地、增压站、供水管网及附属建筑物的建设和管护。

灌区骨干引排工程

加强灌区渠道工程、骨干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的建设、维修养护及管理。

3

农田基础设施

农田水利及田间配套工程设施

1.田间灌溉和排水设施;

2.田间道路及农桥;

3.农田林网;

4.输变电线路及配套设施。

各村(居)

水利站牵头,农业农村局、广陵供电所配合

4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类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1.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布点配置应与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要求相适应;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地区还应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要求相适应;

2.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干净整洁、功能完好、美观适用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根据使用情况有破损时及时更换。

各村(居)

农业农村局

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机具)和运输车辆

1.按分类收集作业的需要配备,不得混装混运;

2.收集机具应分类标识清晰、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和破损;

3.分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车辆密闭、标志标识清晰。

压缩式垃圾转运站(镇)

1.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合理选址,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2.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车辆通行等方面要求;

3.具备喷淋除臭、数字监控、渗滤液收集功能;兼顾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暂存等。

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类

农村污水处理厂及镇村污水管网

1.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2.加强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工作。

各村(居)

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6

燃气类

燃气充气站、输送管道

1.保障各类充气站安全运行;

2.加强燃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


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7

文化类

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以及乡、村文体广场

1.功能健全、管理规范、开放正常;

2.公益岗位和公共服务落实到位;

3.无设施被挪用、挤占、拆除等现象。

各村(居)

党群工作局

8

教育类

学校(幼儿园)

1.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按标准配备并做好维护,保障正常安全运行使用;

2.落实校(园)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校(园)舍安全。

各学校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

9

卫生健康类

乡镇卫生院

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按标准配备,正常运行使用。

各卫生院、村(居)

村卫生室

选址符合要求,医疗卫生设施设备按标准配备、正常运行使用。

10

体育类

农村室内外公共体育设施(包含体育场(馆)、场地、器材和设备

1.体育设施的开放、管理、巡查、报修、维护和更新;

2.防止体育设施被侵占和随意拆除。

各村(居)

11

养老类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及存量设施的日常运营,以及服务内容的监督管理。

各村(居)

为民服务中心

12

殡葬类

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

乡镇及村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新建、改扩建,以及存量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

13

社区服务类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农村综合服务设施的新建、改扩建以及功能设置、日常运营的监督管理。

14

通信类

信息通信管线、铁塔基站、网络机房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1.设施保护有组织、有制度、有宣传,有防范、有巡查、有报修、有维护;

2.设施无盗窃、无破坏、无强制拆迁、无占用,不侵入保护间距。

各村(居)

驻镇通信类分公司

15

邮政快递类

农村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及投递场所、村邮站以及信箱筒等

1.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场地、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村邮站场地、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保障农村邮政普遍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持续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各村(居)

邮政公司

快递末端公共服务平台

1.保障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2.持续提供快递相关服务。

16

广电类

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设施,发射台(站)以及应急广播播音室和终端。

1.广电设施(含光(电)缆、网络设备、地埋管道、架空杆路、站房设备、发射台站、应急广播等)保护有组织、有制度、有宣传,无盗窃、无破坏、无占用,不侵入保护间距;

2.持续为应急广播设施提供运维服务,保障正常使用。

各村(居)

党群工作局

江苏有线广陵

分公司

17

电力类

电力(输、变、配、通信)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站房

电力设施保护有组织、有制度、有宣传、有奖惩,防范盗窃、破坏、施工、异物、垂钓、树障、山火、腐蚀等外力隐患。

各村(居)

供电所

18

林业类

农村绿化设施

已建绿化区块维护、植被保护。

各村(居)

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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