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05/2020-00300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根思乡 发文日期 2020-04-14
文 号 根政发〔2020〕38号 时 效

关于印发《根思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4 15:57 信息来源:泰兴市根思乡 访问次数:

关于印发《根思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及乡安委会成员单位:

将《根思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月6日

根思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效防范潜在风险,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开展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深刻吸取教训,深入检查反思,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握规律、抓好关键,举一反三、守牢底线,全力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乡安委会工作部署,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副乡长曹亚晓负总责,乡工业科技三产科牵头,常建生为第一责任人。开展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系统排查、集中治理隐患,对各类风险紧抓不放,对发现的隐患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不整改到位绝不放过,坚决做到“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落实,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构建完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三个更加”。

(一)基础更加扎实。特种设备使用主体底数清楚、设备底数清楚、设备风险清楚。监管机构、检验机构实现数据实时动态互联。

(二)责任更加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特种设备底数清楚、设备合法使用、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全面开展、应急处置能力普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合规性、有效性得到提升。

(三)风险更加可控。实现风险分级管理、分级监管,隐患实现闭环整改。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和死亡率稳中有降,杜绝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有影响的安全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对象为我范围内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使用单位。

(二)整治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企业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应急”。

(三)整治重点

1.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关键设备和管道的检验情况,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应急预案是否完整并定期演练。

2.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重点检查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对《省市场监管局 江苏能源监管办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苏市监办〔2019〕44号)落实情况,对前期排查整治发现的严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3.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检查其乘客束缚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大型游乐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严格按照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

4.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及群众反映投诉较多的老旧电梯,重点检查电梯的定期检验、维保等情况。

5.大型起重机械、大型球罐。突出造拆船企业、冶金行业等重点领域,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6.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是否严格执行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必须专用且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介质的规定,是否超装,是否对使用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

7.其他易发事故特种设备(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简易升降机、固定门座式起重机、杂物电梯)。重点检查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合法使用,督促企业加强作业人员培训,杜绝违规违章作业。

8.对在省、市两级特种设备安全明查暗访、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检查。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12月15日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特种设备监察机构、检验单位、执法机构的作用,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采取联合执法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且未限期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本次排查整治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排查整治阶段要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对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按程序报送政府,在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督导检查、明查暗访以及市安全生产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需要企业出具书面理由进行说明。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设备、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做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

采取明查暗访﹑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企业进行抽查

附件1

企业特种设备自查统计表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签字):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一、特种设备统计(可加附页)

序号

名称

类别

注册代码

主要参数

介质

(涉危化设备)

投用时间

检验情况

备注:压力管道主要参数必须填写长度,统计单位为千米。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可加附页)

序号

姓名

证件编号

作业种类

作业项目(代号)

岗位

工位/作业设备

批准日期/有效日期

备注:安全管理人员可不填写工位及作业设备。

三、排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情况统计(可加附页)

序号

注册代码

隐患类型

隐患描述

整改措施/是否停用

整改完成期限

附件2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盖单位公章)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一、企业自查情况

开展自查自改企业数量

企业数量

特种设备台数

(家)

(台):其中锅炉 (台);压力容器 (台);压力管道 (千米);电梯 (台);起重机械 (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台);大型游乐设施 (台);气瓶 (只)。

发现安全隐患数量统计

隐患总数:(起)

其中严重事故隐患数量:(起);停用设备:(台)。

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二、监督抽查情况

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人次)

检查涉危化品企业

(家)

检查特种设备数量

(台)

其中锅炉 (台);压力容器 (台);压力管道 (千米);电梯 (台);起重机械 (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台);大型游乐设施 (台);气瓶 (只)。

发现安全隐患数量统计

隐患总数:(起)

其中严重事故隐患数量:(起);停用设备:(台);

报废设备:(台)。

下达检查指令书

(份)

立案查处

(起)

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三、排查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情况统计(可加附页)

序号

隐患种类

隐患描述

单位名称

是否完成整改/未整改原因

采取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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