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吸取宿迁“4·2”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苏应急电〔2020〕1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吸取教训,全面排查风险。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企业全面排查家具制造、海绵制品(用品)方面存在的隐患与问题,督促企业对自身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辨识,建立和上报风险管控清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组织实施。要结合专项整治,强化督查抽查,紧紧围绕高温熔融金属(煤气)、铝镁加工金属粉尘(废屑)、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督促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培训教育。各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要督促辖区内、行业内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五项清单”。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各类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能力。此次火灾事故暴露出企业在应急处置上的短板,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进一步指导企业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专兼职应急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优化应急物资配备。各企业要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针对员工具体岗位工作实际,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工人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将危险化解在起始阶段。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吸取宿迁“4·2”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泰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