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
3月23日至27日,我局会同各燃气经营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同时邀请南京预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关专家对全市18家燃气经营企业、3家自备气源企业进行了第一季度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参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的经营储存场所、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春节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燃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等。从检查情况看,各燃气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良好,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均采取了整改措施。但不可忽视的是,少数企业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短缺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场站设施设备方面
1.泰兴市广华液化气有限公司灌装间监控设备信号电缆安装不符合爆炸危险区域防爆要求;泰兴市古溪液化气充装供应站充装区、装卸区视频监控设备为非防爆设备。如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非防爆设备一旦出现电火花,易酿成事故。
2.泰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消防泵房应急灯故障,变送器、可燃气体检测器未等电位联接等;泰兴市虹桥天然气有限公司储罐液位计的太阳能板未见EX防爆标识,部分变送器导电金属构件未等电位连接等。天然气企业设施设备管理未能达到标准化、精细化要求。
3.泰兴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南门液化气分公司装卸区静电接地报警器故障、配电室二氧化碳灭火器未称重管理、站区工艺设备、管道安全色不正确等。
4.新浦化学自备气源现场设备基础破损严重,缺乏及时有效的维护保养。
(二)台账管理方面
1.部分液化气企业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完善,仅有演练照片和简要几句演练叙述,缺少演练方案、过程记录和总结。
2.部分企业未见有效期内的可燃气体报警器鉴定证书、气质检验报告、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隐患排查和复查记录、安全阀校验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或报告已过期。
3.部分液化气企业库站工作人员不足。
4.泰兴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南门液化气分公司、泰兴市古溪液化气充装供应站、泰兴市新街燃气有限公司、泰兴中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未见安全费用台账、未明确安全投入比例,安全费用台账填写不规范。
5.泰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河失调压站强制检测检验资料不全。
6.泰兴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南门液化气分公司、泰兴市南天门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未见危险作业审批程序相关资料。
三、工作要求
1.整改安全隐患。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之前检查未整改的问题,各燃气经营企业应根据整改要求,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等,并将整改结果于2020年7月1日前经当地政府复查合格确认盖章后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同时,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城镇燃气和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实名制管理。根据《泰兴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专治办〔2020〕1号)工作要求落实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用户购气实名制登记,建立用户档案,推动建立瓶装液化气企业客户服务系统。
3.加大宣传力度。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制定的2020年宣传计划,深入社区、家庭、企业、校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用气安全常识,不断提高群众正确用气、依法用气、安全用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