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56/2020-00201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张桥镇 发文日期 2020-04-23
文 号 张政发〔2020〕65号 时 效

关于印发《张桥镇河道长效管护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3 15:40 信息来源:泰兴市张桥镇 访问次数:

张政发〔2020〕65号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张桥镇河道长效管护实施意见》已经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1日

张桥镇河道长效管护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镇河道长效管理,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措施,确保河道“畅流、水清、岸绿、景美”,改善河道环境,保障灌溉引水、防洪排涝安全,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泰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及《泰州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渔业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等文件规定结合镇情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河道清洁、引排畅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着力构建“政府牵头、条块配合、责任明确、河长管理”的农村河道管理新模式,以河道保洁为起点,严格河道岸线及水域资源管理,严格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河道管理监督考核,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加快提升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努力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人居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河道长效管理目标。按照“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河长管理、群众监督”的工作思路,确保全镇农村河道达到河面清洁“三无”(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河坡整洁“三无”(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三无”(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秆植物、无挡水圩堰坝埂)。

(二)河道管理“河长制”目标。2020年实现全镇河道管护现代化,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现代河网水系。

三、主要措施

(一)逐级明确职责。根据《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全镇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及“河长制”工作职责如下:

1.骨干河道。镇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书记、镇长为“河长”。

2.镇级河道。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各镇级河道河长(详见张桥镇中沟河长名单),主要负责镇级河道巡查、督查,研究长效管护方案等。

3.村级河道。村(居)委员会为本村(居)内河道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书记为各村(居)内河道“总河长”,村级河长有现职干部担任。通过招聘保洁员、水面发包、市场化保洁等方法实施长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面消除村居范围内黑臭河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创新管护方式。落实“控制上游、疏通下游、打捞境内、生态放养、劳务外包”等多种措施,走机械化、专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创新管护方式,提高管护成效。

1.控制上游。在本村境内骨干河道与中沟交界处设置拦河网,拦河网范围内日常管理由所在村负责,并提供打捞堆积场所,落实打捞、管理人员,确保外来水花生、水草等垃圾能及时打捞上岸。

2.疏通下游。各村(居)要严格控制境内通往下游主要河道内鱼罾、鱼簖、地笼等阻水设施的设置数量;已设置的,必须落实村(居)与设置人签订疏通、打捞责任协议,确保河道畅通。

3.打捞境内。各村(居)要按照“一河一策”制定长效管理方案。

4.生态放养。培育鱼类资源是治理水草、水花生、浮萍等水生植物行之有效的生态办法。各村(居)要安排专项资金,在每年春季购买食草类鱼苗进行放养,并配合渔政、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电麻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严禁河道打坝养殖、高密度拦河养殖,在不破坏河流水质前提下,可通过少收或不收水面承包金方式,积极引导生态养殖。

5.劳务外包。各村(居)可以本辖区或独立圩区为单位,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及河道长效管理外包给信誉良好、有管理能力、有专职保洁员及保洁机械的专业保洁机构,同时将外包内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经费保障。为保证河道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河长制”落实工作,不得增加村级负担,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附后),并按考核得分比例结算资金,镇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专项审计一次。分类奖补标准如下:

河道长效管理经费来源。1、骨干河道河道5000元/公里,镇财政按实际长度补贴;2、乡级河道3000元/公里,镇财政按实际长度补贴。镇将根据平时和季度考核结果年底一次性补助给各村(居)。各村(居)也要及时结算给保洁员。

为保证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及“河长制”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镇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农村河道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将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管理有效的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格局,切实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张桥镇河道长效管理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2.张桥镇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3.张桥镇河道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张桥镇河道长效管理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水利站:牵头负责河道日常管护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开展河道疏浚清淤、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取排水行政管理,秸秆入河查处与考核。

2.财政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经费足额到位,监督经费使用。

3.监察室:负责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对推进不力、未达时序进度和管理标准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4.经服中心:负责指导全镇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市场化招投标工作;禁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中有侵占水利工程、圩堤、河道管理范围行为;监督、考核农村工作中水利工作。

5.环保科: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污染源治理和查处,监测河道水质。

6.村建科:负责全镇河道违建拆除、沿河建设审批等相关审核、管理。

7.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负责查处非法电鱼、触鱼等行为。

8.六位一体:负责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清理“乱堆乱放”等其他河坡垃圾。

9.农技服务中心:负责加强河道绿化业务指导,在服从河道防洪、排涝和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加强河道养殖管理。

10.国土所:负责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禁止侵占填埋河湖水域行为。



附件2

张桥镇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张桥镇农村河道的长效管护,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泰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泰政发〔2007〕47号”及《泰州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泰政办发〔2015〕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

二、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考核标准及分值如下:

1.组织领导(5分)。各村(居)领导重视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建立组织网络,目标明确,措施扎实的,得满分;未建立“河长制”办公室和未落实“河长”的不得分。

2.制度建设(5分)。各村(居)要制定河道“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和“河长”,签订长效管理合同,制定考核奖惩办法的,得满分;制度不完善的酌情扣分,没有出台文件不得分。

3.档案资料(5分)。“河长制”责任状、长效管理合同、工作总结、宣传发动材料、考核验收、机构建立等文档规范齐全的,得满分;资料不全的,按考核标准扣分,扣完为止。

4.资金管理(5分)。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规范的,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的,得满分;未落实河道配套资金的,不得分。

5.管护效果(70分)。被检查的河道均达到河面清洁、河坡整洁、河道畅通“三无”要求的,满足“河长制”在空间管理、资源管理、河道监测、工程管理要求的,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按考核标准扣分,扣完为止。

6.群众满意(10分)。对抽查河道随机发放民意测评表,群众测评满意度达到90%(含)以上的,得满分;满意度在80%(含)-90%之间的,得8分;满意度在70%(含)-80%之间的,得5分;满意度在70%以下的,不得分。

三、考核方法

镇政府对各村(居)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采取月度考核的办法。月度考核由水利站负责,只考核管护效果部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考核排序的依据。年度综合考核定位每年12月份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采用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对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档案资料、资金管理等四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对管护效果、群众满意两方面内容采取现场检查和测评的办法考核打分,以上6方面考核内容总得分为该村(居)年度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总分,按得分比例结算镇河道管护资金。

四、奖励措施

镇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

1.先进集体(6个):按年度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选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先进保洁员(20名):对工作中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恪尽职守,工作成绩突出的保洁员给予表彰。

附件3

张桥镇河道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序号

内容 

管理考核标准

检查评分原则

实得分

1

组织领导5

成立河长制管理办公室、落实河长,建立组织网络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5分)

未成立河长制管理办公室扣1分;未落实河长1分;组织网络不健全扣1分;有组织网络分工不明确扣1分;有组织网络分工明确责任不落实扣1分。


2

制度建设5

出台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落实河长和专职河道管理员职责,组建保洁队或公开招聘保洁公司并签订协议。(5分)

不出台河道考核办法,不得分;不落实河长 管理员职责扣1分;无保洁队(公司)扣1分;不满足管护要求扣1分;不签订协议扣1分;


3

档案资料5

各类长效管护文件整理,宣传、监督牌设立,媒体宣传报道收集,公民爱河宣传,巡查考核归档。(5分)

各类长效管护文件未整理装订扣1分;未设立宣传、监督牌扣1分;未开展媒体宣传公民爱河扣1分;巡查考核资料不全扣12分;不齐全的按比例扣分。


4

资金管理5

以奖代补使用规范,按时兑现保洁报酬。(2分)

资金使用不规范扣12分;不按时全额兑现保洁报酬扣12分。


按全覆盖要求配套资金落实到位。(3分)

未按全覆盖落实配套资金,不得分;配套资金达不到保洁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5

管理效果70

河面清洁:无固定水花生、水草,无大面积浮萍,无白色垃圾、漂浮物,无流动水花生、水草、水葫芦,无畜禽粪便排入河内,无秸秆入河,无其他影响环境的水生植物。(40分)

有固定水花生、水草扣1/按比例扣分;浮萍超河道1/4以上扣1/条;有白色垃圾、漂浮物扣0.5/处;有流动水生植物有人打捞不扣分,各类污水、杂物入河的扣1/处;秸秆入河扣1/处;有其他影响环境的水生植物扣1/处。


河坡整洁:无杂草,无垃圾,无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堆放,管护牌保管完好等。(10分)

有杂草疯长扣1/条;有垃圾、杂物堆放扣1/处;无管护牌扣1/处,每损坏一块扣0.5分。


河道畅通:无乱占河面、河岸现象,无乱挖、乱填河道现象,无沉船和杂船。(10分)

有乱占河面、河岸现象扣1/处,有乱挖、乱填河道现象1/处,有沉船和杂船1/只。


空间管理:划定河道管护范围,河道河长巡查,涉水事情管理和清障。(5分)

不划定河道管护范围扣1/处;河长和管理员巡查河道质量、频次不能满足管理扣1/条;不阻止违法涉水事情扣1/次;有新设障扣1/处。


资源管理:河长了解河道岸线控制利用规划,熟悉岸线建设程序,保护水土资源。(2分))

河长不了解河道线控制利用规划、不熟悉岸线建设程序、未保护水土资源扣1-2分。


河道监测:每季组织人员河道进行观测(1分)

不能组织人员对河道进行观测扣1


工程管理:每季对穿河(堤)桥梁、管道、线路进行检查、记录。(2分)

未对穿河(堤)桥梁、管道、线路进行检查、记录的,扣1分;未落实河道堤防动植物防治的,扣1分。


6

群众满意10

现场访问或问卷调查,当地群众对河道长效管理效果的满意度良好。(10分)

现场随访10位当地群众,满意的不扣分,基本满意扣0.5分,不满意扣1分,汇总参照满意度评分。


合计




被考核单位签名:


考核小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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