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56/2020-00217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张桥镇 发文日期 2020-04-09
文 号 张政发〔2020〕53号 时 效

张桥镇关于开展违规殡葬设施及土散坟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09 15:36 信息来源:泰兴市张桥镇 访问次数:

张政发〔2020〕53号


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镇近年来殡葬改革工作成果,有效解决全镇范围内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及土散坟问题,树立文明新风,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二、整治范围

所有违规修建殡葬设施,重点包括老坟场、零散土坟、超高墓碑、硬质坟、豪华墓等。

三、整治方式及标准

方式1:将坟体平推与地面平行,原有墓碑深埋,露出部分不超过10公分。

方式2:借鉴其他乡镇办法,将坟体平推与地面平行,原有墓碑深埋,在坟头中央位置平铺大理石墓碑或者在上面新栽种一棵柏树,并在柏树上固定铭牌(用于刻录坟墓主人姓名)。

以上方式由村(居)结合实际进行选择,并开展整治实施方案。

四、工作步骤

1.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3月25日)。镇政府专门制定开展违规殡葬设施及土散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题召开全镇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印发殡葬改革工作宣传通告,各村(居)也要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和广播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工作,全面梳理未整治任务总数,并排好任务表,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要把殡葬改革纳入村规民约移风易俗板块,结合清明节广泛宣传厚养薄葬、生态安葬等理念。整治期间,各村居张贴标语不得少于50份。

2.整治推进阶段(3月26日—4月4日)。各村(居)根据整治任务量、组织人员按要求整治到位,并将整治前、整治后分别拍照留存。整治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土坟重垒苗头,及时教育并制止,对不听劝阻者,要通过村民自治方式予以整治。

3.总结验收阶段(4月5日—4月10日)。各村(居)整治结束后,要及时向镇民政办申请验收,镇政府组织力量按申报顺序逐村逐坟验收。

五、整治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集中整治,旨在彻底解决我镇行政区域内的老坟场、零散土坟、硬质坟和豪华墓碑问题,各村(居)要从讲政治、守纪律的高度,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理解到位、工作谋划到位、责任传递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整治重点。此次集中整治,重点针对顽固硬质坟、豪华墓,以及对重垒土坟、重树墓碑等现象要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要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整治彻底全面到位。

3.严格考核奖惩。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成效,镇政府将对各村(居)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对逾期完成或不按标准完成的村居,将在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双重扣分。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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