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05/2019-00402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根思乡 发文日期 2019-07-03
文 号 根政发〔2019〕81号 时 效

关于印发《根思乡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3 16:18 信息来源:泰兴市根思乡 访问次数:

关于印发《根思乡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有关科室站所: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委办〔2019〕22号)和关于印发《根思乡2019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政发〔2019〕70号)精神,我乡决定从现在起至6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根思乡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5日

根思乡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燃爆事故、泰兴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4.3”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管控,突出风险防范,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促进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6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消防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整合各方力量、强化综合治理,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检查,集中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排查整治,全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基本达到整治标准要求,消防安全状况全面改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行动范围

(一)检查重点“消防百日行动”覆盖全镇所有村、相关行业领域,重点突出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以及“9+1”场所(即九小场所加小微企业: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和小微企业),九小场所加小微企业释义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重点检查:

1.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

2.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3.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4.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

6.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

7.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

“9+1”场所重点检查:

1.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问题,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板、彩钢板房违法建设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内设置“9+1”场所;

2.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问题,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易燃材料装修;

3.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4.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问题,场所按每50平方米1具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备灭火器,场所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

5.用电用气按照规范设置问题,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上;

6.室内规范使用明火问题,除餐饮外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煤油和酒精等燃料的灶具,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7.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问题,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室内公众区域(含疏散通道、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停放、充电;

8.“三合一”场所整治问题,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区应当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楼板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无法满足完全防火分隔及独立疏散条件时,应设置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并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与其他房间和人员疏散通道采用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并设置自然通风排风。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20日)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消防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各村、科室站所的治理职责和具体分工,掌握治理标准,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告等形式,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对参与排查治理人员,讲明整治标准及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舆论声势。

(二)排查摸底阶段(420日至430日)各村、有关科室站所,集中精力对“消防百日行动”几项重点领域进行分块网格化排查,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排查清单、隐患底册,填写《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存档备查。督促各类场所对照消防安全整治标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51日至625日)。各村要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分析研判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实施分类整治。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确保登记在册的隐患基本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行动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四)考核总结阶段(626日至630日)。乡将成立检查督察组,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治理工作结束后,各村(居)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是“消防百日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科室站所是“消防百日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检查考核等工作。乡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阳同志任组长,乡政法委书记、副乡长蒋剑同志和根思乡派出所所长秦军同志任副组长,各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乡安监办设办公室,指导各村开展“消防百日行动”,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治理中碰到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和有关科室站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高站位,按照职责分工序时开展“消防百日行动”,同时,要积极建立联动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整治难点,主动加强沟通会商,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消除隐患。各村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定期开展集中攻坚,形成工作合力。派出所明确片区民警挂钩指导行政村开展工作,实行责任捆绑。

(三)强化责任落实。消委会成立“消防百日行动”督导组,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督察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应付了事、形式主义的行为,将以乡政府和乡安委会名义进行督办,督察结果纳入各村201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行政村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行动不力的行政村要予以通报批评。凡“消防百日行动”期间上述涉及重点领域发生亡人火灾的,要实行“一案四查(查直接责任、查主体责任、查监管责任、查领导责任)制度,发现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村要加强“消防百日行动”的统筹协调,做好数据统计和情况汇总,及时报告工作开展相关情况。419日起,每周五下午14:00前报送《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检查登记表》,6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以及《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联系人:派出所,陈国栋;联系电话:12952668292;乡安监办,刘至涵;联系电话:1879676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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