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土地要素保障作用,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泰兴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五未”土地处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必要性
通过对我市土地利用现状的调研,全市土地利用面临三对必须解决的矛盾:一是规划空间严重不足与用地需求逐年加大的矛盾。二是新增建设用地成本较高与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的矛盾。三是依法用地与过程性违法用地的矛盾。在此背景下,我局认识到除了运用积极上争指标、加强土地整治等方法拓展用地空间,坚持依法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才是缓解全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才是破除用地瓶颈制约的治本之策。因此,我局提出进行“五未”(即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土地处置,盘活存量土地,优化用地结构,提升土地开发利用水平和用地保障水平,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方案》制定的过程
针对全市土地利用粗放、空间不足等方面的实际情况,2018年11月,我局初步提出加强全市“五未”土地处置的工作打算。随后局组织专题学习调研组,先后赴浙江湖州、苏州等县、市学习“五未”土地处置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在对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了《关于加强“五未”土地处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起草程序,经过局内部科室征求意见、局务会集体会商等环节,并多次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会商《方案》,先后几易其稿,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22日,我局发函至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于4月24日前反馈至我局,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送审稿)。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意见(送审稿)》共分五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处置措施和工作要求。
1.关于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保护资源、集约利用、合理处置 、改革创新为目标,以企业分类分档管理为抓手,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为泰兴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
2.关于目标任务。《方案》明确全方位查明情况、分类别处置到位、常态化加强监管和大幅度提高效益等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切实提高全市土地利用率、产出率。
3.关于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调查清理阶段(2019年5月--2019年7月),主要任务是查清基本情况;处置整改阶段(2019年8月--2020年9月),分类型按时间节点完成“五未”土地处置任务;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总结整改经验,落实长效机制。
4.关于处置措施。《方案》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五未”土地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并分别明确了处置措施。
5.关于工作要求。市成立“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园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三个牵头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分类制订处置方案,做到认定准确、程序规范、处置得当。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要顶真碰硬,务求实效。对“五未”土地处置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列入乡镇(街道)、园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并作为各地规划空间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