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35/2019-00073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6-20
文 号 泰特安委办〔2019〕9号 时 效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夏季、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1 10:29 信息来源:泰兴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特安委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夏季、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恶劣气象条件直接影响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这一时段也是特种设备相关事故易发高发时期。为巩固前期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百日行动工作成效,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及相关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建国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泰安委办〔2019〕5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站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特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委办发﹝2019﹞34号),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和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落实、早准备,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责任,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特种设备的类型、数量及使用情况,针对夏季的特殊性、复杂性,认真研究和布置事故预防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组织开展一轮有针对性安全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查找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现场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并按规定程序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要认真研究布置本单位夏季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要确保夏季高温和汛期特殊时段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记录工作。

二、紧盯重点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特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在前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基础上,以涉危化品企业、电梯、气瓶等专项整治工作为统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继续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要进一步深化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重点检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检验、使用登记及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特种设备避雷、降温、防风、抗洪设施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特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和汛期特种设备事故风险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企业和设备,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除险加固、避险撤离、安全监测等防范应急措施和工作方案。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组织夏季高温和汛期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隐患台账,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当前应做好以下重点防范工作: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对于2014年以前无安装、设计资料的压力管道,达不到检验条件的,建议淘汰更换,坚决打好老旧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治理攻坚战,强化对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别是露天设备的安全检查、巡查,防止设备在高温环境下超设计工作参数运行,对迎风面大的压力容器要检查固定装置防止被大风刮倒。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当遇到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及设备异常情况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救援难度大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列为重点设备,进行重点管理,并根据设备特点有针对性健全专项预案。

2.锅炉。夏季锅炉房温度较高,要加强锅炉房巡查,为司炉人员提供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司炉工脱岗、睡岗,杜绝锅炉缺水、超压、超负荷运行等现象,发现异常情况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在锅炉缺水情况下严禁向锅内注水。全自动锅炉也应当建立和完善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3.气瓶充装。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加强贮罐区、充装区、瓶库区及管线的现场安全巡查和检查,避免槽车和气瓶在学校、医院等重要场所和人员密集处停留,落实喷淋等有效降温措施,严禁气体储存设备曝晒;避免在雷电天气时段充装,避开高温时段充装。要加强气瓶尤其车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并做出记录,严格实行“一瓶一码”,严禁充装不合格瓶(含无二维码瓶)、过期瓶、报废瓶,严禁过量充装,指导用户正确使用气瓶。

4.电梯。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特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及民生的住宅电梯安全问题,保证电梯安全运行费用,有效防范和化解电梯矛盾纠纷。各使用单位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重点对机房、底坑、应急报警装置、应急照明和层门系统的检查。电梯机房温度应控制在40℃以下,底坑不得有积水、渗水,在汛期和强降雨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倒灌底坑,电梯内报警电话应确保24小时畅通。电梯维保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维保记录应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

5.起重机械。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十不吊”,严禁疲劳作业、超时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证作业。要对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特别要对露天起重机械重点检查防风装置,在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在大风来临之前应将起重机停到指定位置,上好夹轨钳,锚定好起重机。

6.大型游乐设施。在雷雨、大风时段应停止运营,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对“狂呼”类大型游乐设施要重点检查制动系统、联锁保护系统与控制系统,在设备每次使用前确保乘坐人员系好安全带,锁定好安全压杠,加强站台游客进出的有序管理。

三、强化夏季攻坚,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泰委办发〔2019〕47号)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排查一批隐患突出单位、整治一批久拖不决难题、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深挖一批安全检查形式主义根源为目标,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现在起再集中3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攻坚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解决老旧压力管道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和未经定期检验重大隐患问题、住宅电梯在装潢期间野蛮使用,故障率高,物业管理维修收缴困难,电梯安全运行费用得不到保证的涉及民生安全问题。

四、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及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为平台载体,集中开展主题宣讲、安全宣传咨询、警示教育科普、预案演练、竞赛评比“五大活动”和明察暗访、危化品安全、典型宣传、网上安全生产“四大专题活动”,运用各种便捷适宜的宣传形式,加强公众应急知识宣教,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指导社区、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专题安全培训教育,积极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事故防范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加强风险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建立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协同联动机制,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足够的抢险救灾装备物资,强化对重点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准备的检查督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制度,制定各类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并有效组织应急演练。要明确专人密集关注天气变化,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和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单位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发现重大险情及时处置和报告,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专项预案,抓住现场救援黄金时间,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夏季高温和汛期特殊时段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加强部门间信息联动,安排人员负责收集和汇总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动态信息,按规定有效处置、及时上报各种特种设备异常和突发情况,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泰兴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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