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响水“3·21”、昆山“3·31”和我市“4·3”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解决一批反映最强烈、风险最集聚、隐患最突出的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重点问题,确保全镇安全稳定发展,现结合夏季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以最有力的举措整改隐患、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底线,真正把全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国七十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和前期安全环保、消防、“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要求,集中时间、凝聚力量、整合资源,对全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集中整治各类影响和制约当前安全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严肃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事故和环境事件发生。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1.排查一批隐患突出单位。重点排查危化品存储、使用、经营单位;被列入各级各类安全、环保、消防隐患挂牌整改、督查督办清单以及“散乱污”企业、单位、场所;使用可燃材料、消防设施缺失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真正把可能发生事故的单位排查出来。
2.整治一批久拖不决难题。重点针对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没有到位就投入生产,相关手续没有办理、审查许可没有通过就动工建设的非法违法工程;人员密集场所长期以来得不到彻底根治的消防安全隐患;事故易发多发的建筑施工、电动车充电、小火亡人等领域存在的根本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3.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对存在安全、环保、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不断提升安全环保、消防领域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公信力和震慑力。
4.深挖一批形式主义根源。认真查找在落实安全环保和消防责任中,安全监管与执法严不起来、罚不到位,部门之间配合不力的问题;严查企业应付执法检查,安全管理敷衍交差,压力层层衰减等问题。
三、攻坚重点
1.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单位,环保设施改造无“三同时”手续,自动化控制不严格,安全仪表系统不投用或连锁切除风险控制缺失,拆迁企业废弃化学品处置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安监办、环保科,责任人:卜星扣、叶蓬、郭德生、徐佳)
2.工贸企业领域。重点整治金属冶炼、木制品加工等工贸企业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和验收,存在涉爆粉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责任单位:安监办,责任人:卜星扣、叶蓬、徐佳)
3.消防领域。重点整治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车在疏散通道内违规停放、充电,业主擅自拆除防火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三合一”场所安装防盗窗、住人和生产经营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泡沫夹心板使用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责任人:肖建国、赵永贵)
4.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整治简易施工、安全设置配备不到位等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基坑监测单位、监测方案不及时备案,方案执行不彻底,施工企业总部、总监监管不力等问题。(责任单位:村建站,责任人:史丽娟、吴光华)
5.镇区燃气领域。重点整治镇区非法液化气充装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等问题。(责任单位:村建站,责任人:史丽娟、吴光华)
6.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整治老旧压力管道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未定期检验以及住宅电梯安全运行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责任人:卜星扣、吉鹏、何杨)
7.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彻底解决管道上方蟹塘、树木等占压,以及因管道两侧修建蟹塘在管道上方形成围堰造成长期积水的问题。(责任单位:村建站,责任人:史丽娟、吴光华)
8.校园安全领域。重点整治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校车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责任单位:科教卫体办,责任人:肖爱东、何彬、朱峰、陈红星、郁接胜、陆群、张雪美、马娜)
9.电力领域。重点整治树线矛盾,特别是输电线路下超高树木的问题。(责任单位:供电站,责任人:史丽娟、鞠新荣)
10.卫生领域。重点整治医院医疗废物、废水和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责任单位:科教卫体办,责任人:肖爱东、何彬、曹明祥、吕同圣)
11.农业安全领域。重点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加大对变型拖拉机路面动态监管,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农服中心,责任人:顾铁军、黄枫楠)
12.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整治企业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施、排放严重、环保不达标(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水直排、挥发性有机物等各类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渣土车、垃圾车不达标运行,畜禽养殖禁养区、“散乱污”以及“三废”管理和处理设施存在的环境隐患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科,责任人:卜星扣、郭德生)
13.城镇公共安全领域。重点整治大型综合体、新建等级公路、道路桥梁、管线管廊、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等存在的安全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农路办、交警中队、村建站、水利站、环保科、供电站、市场监管分局、安监办,责任人:史丽娟、卜星扣、肖建国、顾铁军、赵永贵、郭德生、杨久贵、吴光华、鞠新荣、吉鹏、叶蓬、徐佳)
四、实施步骤
(一)研判梳理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
组织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依据攻坚重点,对全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场所存在的历史性、基础性、根本性的重大隐患与久拖不决的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和梳理。重大问题实行一患一策,制定详细的攻坚方案,并填写《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17日前报镇安监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
对分析研判确定的安全环保与消防领域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集中整改、逐一销号,并适时进行曝光。
1.限期整改。在强化精准服务的同时严格依法管理,对安全环保和消防设施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单位下达限期整改的文书,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涉及多个单位或住户的问题发出告示,告知其在规定时限内履行义务,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断电等措施,对隐患不能消除的场所进行及时查封。
2.关闭取缔。对一些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工厂、小摊点依法予以取缔,对安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无法整改达标的,依法取缔关闭。
3.惩戒处罚。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并直接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三)督查提升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
镇纪委对夏季攻坚行动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是否全面、整改是否彻底、关闭停产是否到位、体制机制是否完善、案件处理是否到位、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是否移送处理等问题。
(四)建档立制阶段(9月上旬至9月底)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攻坚行动成效经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防堵安全环保和消防监管漏洞,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并于9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镇安委会。
五、组织保障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居)、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督促辖区内问题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分工镇干做好挂钩联系村(居)攻坚行动的督查和指导。
2. 加强宣传发动。镇宣传科要加强社会宣传、典型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攻坚行动期间,对企业违法违规出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舆论压力。要大力宣传《泰兴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营造全社会“除隐患、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3. 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定期召集各工作小组研究部署工作,对问题隐患进行分类交办。各村(居)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组开展攻坚行动。同时结合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6月17日起每周填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4.严格问责问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村(居)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镇纪委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把监督问责作为推动攻坚行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严惩失职行为,压紧压实各村(居)、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工作不负责、制度不落实、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汇总表
3.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
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卫国 党委书记
葛 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史丽娟 人大主席
卜星扣 党委副书记
王 芳 纪委书记
肖建国 副镇长、人武部长兼政法委书记
肖爱东 副镇长
郭国荣 副镇长
顾铁军 副镇长
马积勇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兼政协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徐 磊 人大副主席、组织委员
成 员:徐 佳 安全生产助理
张国华 监察助理
于国民 财政所所长
印亚斌 司法所所长
黄枫楠 农业助理
何 杨 工业科技三产助理
吴光华 村镇建设服务站站长
吴根林 文化站站长
黄一飞 经服中心副主任
郭德生 农路办负责人
白国强 民政办负责人
何 彬 文教体助理
杨国锋 民宗助理(代理)
张舒艳 食安办负责人
叶 蓬 安委办副主任
吉 鹏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赵永贵 派出所所长
杨久贵 广陵交警中队队长
鞠新荣 广陵供电所所长
吴海军 水利站站长
丁树荣 广陵居委会党总支副书记
王 飞 新圩村党总支书记
余中年 宁界村党总支副书记
陈建群 禅师村党总支书记
吴明阳 兴宁社区党总支书记
谢 伟 联吴村党总支书记
马章林 马庄村党总支书记
肖克和 北肖村党总支书记
倪卫国 龙王村党总支书记
徐文化 大有村党总支书记
钱文秀 顾周村党总支书记
杨爱兰 木行村党总支书记
苏建林 张拾村党总支书记
周金兰 曹市村党总支书记
唐国华 季圩村党总支书记
张文祥 通靖村党总支书记
附件2
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序号 | 单位名称 | 突出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人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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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承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未发现其他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不存在其他久拖不决的问题。
附件3:
广陵镇安全环保和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夏季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2019年 月 日至 月 日(累计数)
行业领域 | 一般单位数 | 督查 检查数 | 排查治理隐患 | 责令限期 整改 | 行政罚款 | 停产停业 整顿 | “两断三清”数 | 关闭 (含吊销证照) | 行政拘留 和移送追究 刑事责任 | ||
隐患数 (累计) | 已经 整改数 | 整改率 | |||||||||
(家) | (家) | (项) | (项) | (%) | (家) | (家) | (家) | (家) | (家) | (人) | |
1.危险化学品 | |||||||||||
2.工贸企业 | |||||||||||
3.消防 | |||||||||||
4.建筑施工 | |||||||||||
5.城镇燃气 | |||||||||||
6.特种设备 | |||||||||||
7.油气长输管道 | |||||||||||
8.校园安全 | |||||||||||
9.电力 | |||||||||||
10.卫生 | |||||||||||
11.农业安全 | |||||||||||
12.生态环境 | |||||||||||
13.城市公共安全 | |||||||||||
14.各级各类安全环保消防隐患挂牌整改、督察督办问题 | |||||||||||
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