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委发〔2019〕63号
关于转发《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刻
吸取刘幸福案件教训进一步规范
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党组织:
根据泰兴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刘幸福案件教训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按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要迅速传达,组织村(居)“两委”班子认真学习。原则上6月1日前,村(居)要组织“两委”成员进行专题学习。对因事请假不能参加学习的,村级要采取一定形式组织“补学”。
2.要认真反思对照,深入排查存在问题。村级领导班子要以刘幸福反面典型暴露的问题为镜鉴,结合本地发生的类似案例(如刑事处罚人员、涉黑涉恶人员、“村霸”等进入村<居>干部队伍),真正把领导班子摆进去,把班子成员自己摆进去,从组织和个人两个层面进行深照细查,从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干部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列出问题清单。村级组织和班子成员个人反思排查问题清单须在6月5日前制定到位。村级组织问题清单报分工联系的负责人、镇组织科审阅,村级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清单报村党组织书记和分工镇干审阅。对认识不到位、对照不细致、剖析不深刻、排查不全面的一律退回重新对照反思,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3.要深入查摆剖析,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村级班子及成员,在认真学习、反思排查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入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整改落实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参照有关程序上报审阅把关,剖析材料质量不高的一律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村级班子成员要严肃认真,增强斗争意识、强化斗争精神,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隔靴搔痒、评功摆好、避实就虚,杜绝当“老好人”、犯“软骨病”,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党组织书记要及时叫停,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生活会,原则上须在6月12日前召开到位。
4.要加强跟踪整改,切实下真功、细功、长功抓落实。组织生活会后,村级组织和个人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方案要在6月17日前上报镇党委审核过堂。各村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整改措施落实,每季度向镇党委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市委组织部、镇党委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各村(居)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两个条例”,健全完善村(居)组织运行规则,对村(居)组织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再梳理,研究制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监督、村(居)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推动基层制度再完善、基层工作上规范。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