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985/2018-00126 分 类 法规公文
发布机构 泰兴市姚王街道 发文日期 2018-08-20
文 号 时 效

关于印发《姚王镇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0 00:00 访问次数:

关于印发《姚王镇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科室、站所:

  《姚王镇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王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8日

  


姚王镇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内容

  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必须按《泰兴市村务公开目录》执行,主要包括:

  (一)财务预算情况。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对外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二)财务决算情况。年末根据当年财务收支实际编制的财务决算情况。

  (三)村级集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按财务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

  1.收入部分:包括上级政府或部门对村级组织的各项补贴及奖励、集体经营收入、出售和出租集体资产收入、土地转让补偿费、经批准的集资款、扶贫救济专项资金、社会捐赠及其他村级集体收入等;

  2.支出部分: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困补、村级日常开支(报刊费、通讯费、水电费、交通费、村级办公费等)、村级干部报酬或补助及奖励支出、监委会成员误工补贴支出、其他集体事项支出等。

  (四)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包括各类资产情况、各类资源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

  (五)村级收益分配情况。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福利费、外来投资收益、成员分配金额,以及其他分配金额等。

  (六)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

  (七)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款分配 、管理等情况。

  (八)集体工程、购置的招投标情况。

  (九)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级财务监督、民主理财情况。

  (十)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村级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情况。

  (十一)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事项。

  (十二)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财务公开形式

  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公开形式以村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同时也可以通过会议、广播、电子触摸屏、书面告知书、手机APP等形式同步公开,公开内容应当一致。

  三、财务公开程序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级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财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级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并提交村级“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

  3.经村级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后公布;

  4.村级主要负责人在财务账目公布后,应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答群众疑问;

  5.建立财务公开档案。所有公开资料公布后必须及时整理归档保管,以供备查。

  村民对财务公开内容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向村级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查询,村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问题在3日内予以解释或答复。村民对解释或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村务监委会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如对村务监委会调查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镇党委、镇政府反映,镇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财务公开时间

  村级财务分别有四种公开时间:月公开、季公开、年公开、及时公开。平时民主理财情况按月公开,于次月5日前进行;村级财务收支事项按季公开,于每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进行;村级收益分配情况、年终清产核资情况和财务预、决算情况应按年公开,其中:村级收益分配情况、年终清产核资情况一般于次年1月31日前公布,预决算应于正式形成后5日内进行,期间预算有调整的,应于调整后3日内进行公开;涉及村级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主要包括:资金进出流水、一事一议情况、土地征用及分配情况、工程招投标情况、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计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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